因為我的債務人他是某公司負責人,看到他在他成立的公司粉絲頁上學紅X天非法吸金,吸引投資人入股1萬~20萬不等買權利金,鼓吹每月可拿10%紅利....
因我個人知道他公司財務狀況有問題,因此好心提醒在FB上留言想要入股的網友,用私訊提醍對方欠錢不還還在非法吸金請小心的字眼,今天看到他已把吸金內容從FB拿掉,並揚言要告我,他要求網友們提供我寫給大家的私訊內容,他要告我?謗.
私訊是否無法成立刑事?如果網友提供我給他們的私訊我可以告對方(或網友)觸犯個資法嗎?
而吸金的內容我有收集相關證據(合約書,入股資料,FB頁面..等)我可以提告他非法吸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