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朋友犯了業務侵占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3-20 13:32
- 文章人氣:889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業務侵占罪雖然不是告訴乃論,但是和解、被害人表明不願追究被告刑事責任是有利於爭取緩起訴或緩刑的,另外,試想如果不賠錢,對方勢必還是會在日後另外提起民事訴訟來請求,終究還是要還這筆錢的,早點處理對刑事責任的從輕審酌是有助益,還是有必要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第 1/1 頁
- 1
共 3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