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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律師先生解惑

  • a ku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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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18 19:06 
  • 文章人氣:910
  • 個人積分:8
  • 律師先生您好, 

    我的家人最近接到被告傷害通知書 

    事情發生在大概去年9/12

    因為一些爭執和對方引發口角 最後有肢體衝突 

    拉扯過程中,家人被對方的人趁亂毆了一拳

    (可是打人的好像不是提起傷害告訴的人! 這該怎麼辦?) 

    當時家人並沒有提起告訴,但保留診斷證明書

    快半年後卻收到對方提起告訴 

    可是受害者明明是我的家人 ..

    就因為我們沒有先提起告訴就要反被告 ..

     

    請問律師先生,有什麼是能確保我們的權益的嗎?

    因為不是很了解法律 ..

    對方要求高額20萬和解金,

    如果無法達成共識 那該怎麼辦呢? 

  • 林岡輝 (林岡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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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18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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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2 │ 律師證號:94臺檢證字第6545號
  • 原則上可能還是要請妳說明一下您家人及提告者的受傷情形,才能作比較準確的判斷。以下分析先僅就您家人及對方均屬輕傷的情形來說明。

    如果您家人有回手,有打傷對方,且對方有驗傷單及證人,原則上您家人恐怕涉嫌傷害罪。且您家人恐怕需要就對方傷勢負擔醫藥費精神慰撫金。醫藥費部分原則上依醫院診斷證明單上自費部分為準,至於精神慰撫金,需視個案來認定,目前尚難提供具體的建議。

    如果對方索賠金額太高的話,建議可以先向各地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調解時可就情、理、法與對方商談,且如對方所提金額過高時,委員會幫忙勸對方,以達到和解的目的,一旦達成和解,您家人也沒有刑事則認了!

    又就毆打您家人的加害人部分,您家人雖已無法提出刑事告訴,但您家人仍可追究對方民事責任,因此您家人可以先發封存證信函要求對方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即要求加害人負擔您家人的醫藥費精神慰撫金後,一併聲請調解

    調解時,可將您家人就加害人索賠的權利作為談判籌碼,即與提告者商量:1.因為加害人也要賠,所以兩邊交互計算,您家人就不用賠了!或2.交互計算後,您家人就賠少一點。

       如果還是調解不成,那就讓法院來判吧!如果對方傷勢輕微的話,原則上刑事法院判的刑度會是六個月以下,即可以易科罰金的刑度,且民事法院會認定應賠償的合理金額。又您家人也可以對毆打他的加害人,提出民事訴訟,要求他賠償,不過是否能拿得到錢?要看對方名下有無財產

     附註:如果您家人或對方所受的傷害屬於重傷害者,上開分析恐怕就不能完全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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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岡輝律師
  • 林岡輝 (林岡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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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19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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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2 │ 律師證號:94臺檢證字第6545號
  •  

    因為您家人只是先以存證信函發函,也僅提出對抗性較不強的調解方式,更非針對提告者而主張,原則上應該會增加您家人談判的籌碼,所以降低和解難度可能性較高。但此部分仍需視您家人對於對造的觀察而定,如您家人觀察後認定對造會被激怒者,得考慮暫不發出存證信函,改成在您家人跟提告者的和解時,以口頭說明您家人也有受傷,希望一併解決的意旨,看看對方的態度。

    易科罰金的刑度,為六個月以下之刑度。但實際法院判刑如何?仍需視您家人有無前科?有無承認犯罪?對方的傷勢?等來做判斷,尚無法直接預測。

     

    不客氣!

     

     

     

  • 林岡輝律師
  • tsai h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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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19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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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的

    那再請問一下 正當防衛的定義在哪邊. 

    我有上網查過相關資料 不過資料內容不是很白話..

    如果為了要保護自身或他人的安全 做出出手的動作.把退方推開扯開

    那算正當防衛嗎? 

    對方不斷出手攻擊(監視器畫面中) 會因為他們是這件案子的告訴者 而法官就不理會嗎?

    如果對方有找棍棒類之類的武器 並作勢要打人(這不會算是正當防衛吧....)

    那法官會怎麼看呢?

     

    不好意思麻煩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