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人在回家路上遭不明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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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6-04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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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罪為告訴乃論,若經被害人提告,而調查證據之結果證明被告等確有傷害之行為者,即應依法論罪科刑,只不過在被告與被害人和解而撤回告訴之情形下,因欠缺訴訟要件,依法不得予以論處而已,而撤回告訴乃係由被害人依照與被告方面之協商結果自行斟酌後決定是否辦理,若被告方面未能給予合理賠償或者態度不佳者,被害人還是可以選擇不予撤回告訴,至於賠償部分另循民事訴訟加以請求。
綜上,大致上可能選項如下:
1.不撤回告訴,對於被告刑事責任追究到底,至於賠償部分另循民事訴訟或刑事附帶民事程序加以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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