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因對方兩年來持續毀謗跟污辱還有恐嚇
但因為早跟對方沒聯絡所以證據不足
有部分還是登入對方的帳號裡取得的
他跟多位人散播關於我的不實謠言
還把我的臉書帳號傳給別人要別人一起罵我
還有好幾篇明顯是在說我但沒有指名道姓的辱罵文章
上網查說這樣是犯法的可是並非無故入侵
對方因為知道我證據不足已經騷擾很久所以才會想到登入他帳號這個辦法
也並非破解方式取得密碼
而是對方很久以前給過但現在他不承認他給過
也因為他的騷擾持續地在看心理醫生
醫生證明能夠拿來當他騷擾的證據嗎?
另外恐嚇方面的證據只有他帶很多人來圍住我的照片
還有當時跟他一起到現場的友人轉過來幫我作證
這樣是否證據不足?如果沒告成功是否會被告誣告?
你的問題很好解決 有錄音好解決 至於你登入 不管有沒有破解方法 沒經過別人同意已經觸法 可是你可以技巧性的把資料處理 有問題加入我的LINE吧 我可以教你! TWM09875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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