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東在租屋網上面寫可養寵物租進去的時候卻不準我養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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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1-29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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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雙方確實約定可以養寵物的話,房東不得任意干涉,又所謂的約定,並不以書面為必要,倘若您可以提出其他證明,如證人、錄音、出租網頁(建議以拍照方式處理),則仍可以證明雙方就可以飼養寵物的部份約定。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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