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房地產、租賃 > 房屋契約如何簽訂?一直追討不到房租耗時耗力可否索取精神賠償?

房屋契約如何簽訂?一直追討不到房租耗時耗力可否索取精神賠償?

  • 陳華明 (律杏)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3-29 16:09 
  • 文章人氣:608
  • 個人積分:576
  • 律師評價:89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806號
  •  欠租兩個月後, 要定期限催告房客繳清所欠的兩個月租金, 還不繳, 此時才可單方面終止租約(民法第440條第2項). 但最好還是一欠租就定期催告繳清(因為出租的目的是要每月收租金, 不是為了能終止租約). 房東本來就不好當, 這是您要體認的(http://www.lawmed66.url.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