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交通事故 > 機車撞到行人違規,要開庭了,該怎辦?

機車撞到行人違規,要開庭了,該怎辦?

  • Fang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4-20 14:06 最後編輯日期:103-04-20 15:19
  • 文章人氣:20135
  • 個人積分:2
  • 我想請問,前陣子發生了車禍,我是騎車,對方是行人

    那時6點半左右,當天是下雨天,但當下已經沒什麼雨,視線是清楚的,

    我是直行,綠燈時經過十字路口,我前方有量車要左轉,我在右側

    對方突然從我左前方往右跑過來,當下來不及反應就撞上了,

    當下我被機車壓在地上,旁邊店家和騎士幫我扶起來和報警,

    他們都說沒有看到車禍怎麼發生,被我撞到的人也不見了,


    等到救護車和警察到場後,我認為我沒受傷,且對方也不見了,

    我便打算做完筆錄走人,但就在救護車走後,警察在現場跟我了解狀況時,

    被我撞到的人才突然從車禍發生的對面中醫由護士攙扶出現,

    且身上還擦好了藥,我才知道我撞到的是位小姐,

    那位小說她是去打電話回家給父母,當下要等她父母到場,

    所以等到她父母到場後,便再請警察做現場採證和酒測

    但當下現場車都已經移了位,

    警察現場問那位被撞的小姐是否有紅燈和走斑馬線,她也說不清,

    後來彼此到不同的醫院做檢查後,我就直接到警局做筆錄

     

    警局時,警察也打電話要對方到警局做筆錄

    對方態度一直相當不好的說她女兒無法走路,罵我怎麼不去醫院看他女兒,

    但當下我在警局做筆錄,警察在幫我調監視器

    後來在警局等了對方將近2個小時,

    對方一家一到警局,那位被撞的小姐是被揹著進警局,

    他的父親一進警局就開罵,罵我都不到醫院看他女兒,

    罵我把他女兒撞到都不能,手腳骨折還和破相,

    連給我解釋的機會都沒有,就說現在修法行人最大,堅持要告我,

    原本想說,自己撞到對方我有錯,我願意賠償醫藥費

    但當警察在詢問對方車禍過程時,對方一樣說不清有沒有看紅綠燈走斑馬線,

    反而是對方的父親堅持說他女兒有遵守,繼續問罵現在行人最大,

    他女兒甚至說車禍發生當下她人昏倒,沒有人扶她,

    是她自己起來到對面電家打電話給他父母,

    因為監視器不是幫我處理的警察管轄區域,所以當下不能知道車禍怎?發生,

    不過當警察要求對方拿出驗傷單,對方一再說醫院骨科沒開,要等,

    後來要錄音筆錄時,對方一家人還跑出警局半小時,

    當時有其他警察說,怎麼揹著進來的小姐還能在外小跑?

    這讓我不得不相信對方是想趁機敲詐?且當下不拿出驗傷證明是否會趁機偽造?

     

    隔天,因為我認為我撞到對方有錯,所以便打電話關心對方傷勢,

    對方一聽是我時便把電話丟給給她母親,她母親只說手疑似骨折要在做檢查,

    但在警局時不是不能走嗎?打電話給對方時我也有開電話錄音存證

    現在監視器已經調出來了,確認我沒有說謊,對方當下甚至逃跑,

    警察認為是對方的錯,所以便將案子送出去,也沒再通知對方,

    現在要開庭了,我是被告,案由是過失傷害

    但畢竟是對方紅燈也未走斑馬線,請問這樣我還是會被罰嗎?

    且畢竟對方是行人,我是騎士,現在真的還有行人最大這種觀念嗎?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4-20 15:49 
  • 文章人氣:316
  • 個人積分:7600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您好,其實這狀況必須鑑定,如果鑑定出來你們沒過失,你不用付一毛錢,現在已經不是大車撞小車一定是大車的錯的時代。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並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 請直接致電或LINE 在本頁面回覆律師無法得知 執業區域:台中.彰化.雲林.苗栗.南投.台北.桃園/蘇文斌律師區域:台南.高雄.嘉義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4-21 10:54 
  • 文章人氣:325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初判表若被告並未涉及肇事因素者,則應由告訴人設法證明被告涉有違反注意義務及過失之情事,從而檢察官應會要求進一步送交鑑定,並由告訴人負擔鑑定費用,但若確有影片證明初判表分析無誤者,鑑定改變認定之可能性就會降低很多。最終若仍無證據足以證明被告涉有違反注意義務及過失之情事,檢察官將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