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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利息六分合理嗎

  • 春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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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07 00:23 
  • 文章人氣:5489
  • 個人積分:4
  • 您好:

         家父向當舖借七萬,當鋪卻要求簽三張七萬塊的本票,說是行規。如果不簽就無法借他。家父很傻竟然簽了,利息竟然是六分,以七萬計息,每個月4200元。後來家父一個月沒去付利息,當鋪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單卻是欠當鋪21萬元,但利息竟然年息百分之六,與事實不符,重點是每次付錢時,沒有簽名,也沒有任何的證明是六分,全憑口頭跟家父說,家父就傻傻的每月給4200元。家父雖好賭,但年事已高,也領有重大疾病卡,他心情相當沉重,拜託請指引我該如何處理,感謝!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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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07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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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沒欠到21萬元,可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並聲請停止執行;若還有還錢,務必保留證明。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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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07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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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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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07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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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本票簽發時未記載受款人及禁止背書轉讓,則一旦票據經當舖轉讓或交付第三人來請求(讓人頭出面來當執票人),則對執票人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恐有無法對之主張原因抗辯之可能,屆時發票人應依票載文義(票面金額)負給付之責。

    票據法第13條
    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發票人或執票人之前手間所存抗辯之事由對抗執票人。但執票人取得票據出於惡意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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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07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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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票據法第28條
    發票人得記載對於票據金額支付利息及其利率。
    利率未經載明時,定為年利六釐。
    利息自發票日起算。但有特約者,不在此限。

    票據法第97條
    執票人向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要求左列金額:
    一、被拒絕承兌或付款之匯票金額,如有約定利息者,其利息
    二、自到期日起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六釐計算之利息
    三、作成拒絕證書與通知及其他必要費用
    於到期日前付款者,自付款日至到期日前之利息,應由匯票金額內扣除。
    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六釐計算。

    票據法第124條(本票準用匯票相關規定)
    第二章第一節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二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二十八條,關於發票人之規定;第二章第二節關於背書之規定,除第三十五條外;第二章第五節關於保證之規定;第二章第六節關於到期日之規定,第二章第七節關於付款之規定;第二章第八節關於參加付款之規定,除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二條第二項外;第二章第九節關於追索權之規定,除第八十七條第一項、第八十八條及第一百零一條外;第二章第十節關於拒絕證書之規定;第二章第十二節關於謄本之規定,除第一百十九條外;均於本票準用之。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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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07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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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214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263號
  •  1.對方主張百分之六  應該是票據權利的利率  不是民間借款所謂的幾分利   2.如果認為沒有積欠這麼多  需要自己提出確認本票債務不存在訴訟 並請求停止執行   否則對方也是可以直接強制執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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