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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合約提前解約

  • Sco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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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25 09:23 
  • 文章人氣:5942
  • 個人積分:2
  • 您好,
    我有一只加盟合約。因不堪虧損,想要提前解約
    我會先跟總公司溝通,但若需要的走到訴訟。有下列問題想要確認 :
    1. 合約規範,未經總公司許可,不可自行結束營業。否則會有5倍懲罰性違約金。(違約金為100萬)。請問有任何方法可以訴訟與結束營業同時進行(例如繳交一定保證金額)。不然訴訟期間拖太久,便失去提前解約之目的。

     

    2. 提前解約訴訟,只能從合約無效的觀點進行嗎? (民法247-1)。有其他方法或法條嗎 ?

    感恩...

  • 戴家旭 (戴家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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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25 09:38 
  • 文章人氣:278
  • 個人積分:742
  • 律師評價:18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631號
  • Scott您好,

    一、繼續性質之合約,應為終止契約而非解除契約

    二、建議您先將契約律師審閱,會比自己檢閱較為周詳。

    三、可以先以發存證信函律師函之方式,與總公司溝通終止契約。進入訴訟曠日廢時,平均一審是一年四個月。

    四、可以嘗試主張情事變更條款,避免或降低違約金之給付:民法第227-2條:契約成立後,情事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者,當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給付或變更其他原有之效果。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 成鼎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cdlaw.com.tw/;臉書搜尋:「成鼎律師事務所」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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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25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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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確定違約自行結束營業之後,才會有給付違約金的問題,因此本來就是可以分別進行的。

    2、詳細的權利義務仍必需依據雙方所簽立的加盟契約作判斷,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柯期文 律師會計師 (柯律師/柯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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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25 10:09 最後編輯日期:103-07-25 10:14
  • 文章人氣:247
  • 個人積分:4046
  • 律師評價:35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882號
  • 關於你想與加盟店終止契約,柯律師對這類案情之訴訟特別學有專精,歡迎來電諮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e-mail:k8883888@gmail.com  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 柯期文律師-台大法律系/柯期文會計師-台大會計系學士、碩士 ( 雙學士/雙證照師 ),客戶預約諮詢:LINE ID:k8883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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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25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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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與總公司討論解約事宜,並視加盟合約有無規定賠償金之計算方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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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14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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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有的人會先發制人搜證主張總公司違約,但這樣比較沒有誠信(笑)。

    二、如果坦承自己違約,主張違約金過高請求法院酌減,但是這就變成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了,也有法官認為沒有過高而不減或是減一點點的,這種情況只能傾盡全力去降低傷害了。

    三、違約金過高的酌減實務上有二種見解,一種是法官職權酌減,這是多數。第二種是你要舉證證明違約金過高,這是少數,但這樣的少數在成長中,你不會知道你會遇到那個法官。

    四、若是自己的因素要結束合作關係,可考慮好好談談,要考慮對方損失及感受,才有坐下來談的可能。

    五、不同的契約約定會有不同的結果,宜拿著加盟契約就近找個律師討論一下。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boy660129@yahoo.com.tw

  • lawyer6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