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限定繼承之登報
- 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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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8-01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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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的兄長數月前因意外往生,因離家多年未聯繫,不知其是否有債務問題,故年邁的岳母前往法院欲辦理限定繼承;然填寫完相關表單交付櫃台後,法院辦理人員告知要登報公示催告,內容要述明地址電話人名等內容。
岳母擔心這樣不是將個資完全曝光,難料會否招來詐騙集團等後果,想先撤回申請,但法院辦理人員卻說不可撤回也不能改為拋棄繼承,要求岳母一定得在15日內登報。
請教新修正之民法原則上採「法定限定繼承制」,那麼究竟是否需要至法院辦理限定繼承?又如我岳母現在的狀況,是否一定得在15日內登報?若接下來不登報會有甚麼問題嗎?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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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8-05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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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辦理限定繼承本來就要公示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因此這個程序無法避免。
2、有倘若仍在拋棄繼承的時效的3個月內,則還可以拋棄繼承。倘若已經超過了,基於目前已經全面改採限定繼承,又考量個人資料,則可以不用辦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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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2-27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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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的兄長數月前因意外往生,因離家多年未聯繫,不知其是否有債務問題,故年邁的岳母前往法院欲辦理限定繼承;然填寫完相關表單交付櫃台後,法院辦理人員告知要登報公示催告,內容要述明地址電話人名等內容。
岳母擔心這樣不是將個資完全曝光,難料會否招來詐騙集團等後果,想先撤回申請,但法院辦理人員卻說不可撤回也不能改為拋棄繼承,要求岳母一定得在15日內登報。
請教新修正之民法原則上採「法定限定繼承制」,那麼究竟是否需要至法院辦理限定繼承?又如我岳母現在的狀況,是否一定得在15日內登報?若接下來不登報會有甚麼問題嗎?
您好!
已經向法院提出限定繼承的聲請,代表願意繼承,為維持繼承關係的安定性,法院實務不會再接受改為拋棄繼承。陳報遺產清冊後,法院會通知登報公示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這是必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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