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朋友房子借我住 地主要我搬走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05 16:47
- 文章人氣:139
- 個人積分:7600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您好
應該分兩個層次處理
第一
是你朋友的房子如果是無權占有
本來就必須要拆屋還地
第二
如果是有權占有或並非向地主租賃
那麼地主是無權要求你搬走的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手機: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用智慧型手機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 請直接致電或LINE 在本頁面回覆律師無法得知 執業區域:台中.彰化.雲林.苗栗.南投.台北.桃園/蘇文斌律師區域:台南.高雄.嘉義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06 23:10
- 文章人氣:241
- 個人積分:7918
- 律師評價:1214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263號
-
1.如果只是單純使用房屋 因為不能認定你佔用土地 佔用土地的是房屋所有權人 實務上應該需要同時對房屋所有權人起訴請求 那就要看房屋所有權人是否有使用土地之權限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第 1/1 頁
- 1
共 5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