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樣可以不用繼承債務嗎??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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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5-23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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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於94年去世,當時我未辦理拋棄繼承,也沒有繼承他的財產,於今年7/20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要我清償我弟弟的現金卡債務,我已向法院提出異議,法院說會傳我出庭,要我準備答辯狀,想請教律師們我該怎麼寫答辯狀?還有我會繼承到我弟弟的債務嗎??
您好!
94年適用舊法,無法主張限定責任,原則上需負責完全清償繼承債務。可委任律師協助檢視有無符合繼承編施行法例外事由,或債權是否罹於時效。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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