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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 102-02-19 12:18

請問:

離婚訴訟在一審時勝訴, 對方上訴, 目前已收到上訴通知, 但對方只說上訴理由後補. 請問開庭前會收到上訴理由嗎?(因要準備答辯)

另外,因對方於一審時當庭才提出答辯狀, 而且皆屬謊言, 因開庭時間緊湊,沒有機會一一反駁.
請問可以於二審時反駁對方在一審時的答辯或提供相關證據嗎? 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2-19 12:39
回覆 JC 的發言內容:

請問:

離婚訴訟在一審時勝訴, 對方上訴, 目前已收到上訴通知, 但對方只說上 ... (恕刪)

您要去閱卷。可以反駁一審內容。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

JC 102-02-19 12:50

 請問什麼是 "閱卷"? 要去哪裏閱卷?

可以直接在二審答辯書中直接反駁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閱卷是要向目前繫屬的法院聲請,應先與承辦的書記官聯繫。

至於您提到答辯的問題,可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答辯方向,或直接委請律師進行答辯,以確保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vivityo 102-02-17 16:07

我與對方互有民事侵權訴訟, 我用郵政信箱當送達地址,與對方互相寄過準備書狀和答辯狀幾次,家人都不知道我涉訟.最近我向法官表示,因要出國幾週,等我回來再開庭,但我還在國外時,我家人收到對方寄來的信,信封上面竟然是用很大的字在我的名字旁邊寫妨害家庭,我回家後覺得很難堪,請問對造在信封上我的名字旁寫這樣的內容寄到我家構成誹謗罪嗎?

我已對他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他承認信封上的字都是他寫的,但辯稱是別人幫他寄的,他沒有寄出那封信件,那寄出的人算是共犯嗎? 他告我妨害家庭部分,刑事不起訴,民事被駁回,有必要向檢察官主張他僅憑懷疑就破壞名譽的部分嗎?

show 102-02-04 20:20

女方在1/30向法院申請通常保護令,已收到法院家事法庭通知書(2/26出庭),2/4雙方已協議離婚並且至戶政事務所登記完成。
家事法庭通知書內容:
------------------------------------------
案由:通常保護令
應到時間:民國102年2月26日
期日種類:調查
注意事項:
一、當事人到場時,應攜帶身份證及查通知書向所定法庭庭務員報到,如無法到場,得提出委任書委他人到場。
二、受通知人如就本事件提出書狀時,應將案由、案號一併記載。
三、當事人於言詞辯論期日如不到場,本院得依法命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
事出原因:女方那日堅持要去上夜班,男方抱住不讓她去,拉扯下女方手肘撞到牆壁而擦傷

請問:

1.男方是否可於開庭前,撰寫答辯狀紙送出?對於男方利場有幫助嗎?

2.男方於2/26開庭是否可聘請律師協同出庭?或者此次只是調解會,還不需要到聘請律師

3.因上述原由造成女方受傷,法院裁定保護令的機率高嗎?男方該怎麼表現自己並無家暴的意圖及行為?現在雙方還居住一起。

4.因2/4已辦妥離婚,想請女方撤銷告訴,假設女方願意,則於女方申請撤銷告訴後幾日內,男方會收到撤銷告訴免出庭的法庭通知書?

萬分感謝,各位律師熱誠的回答,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2-04 20:50

您應該先做第四點的假設。和解,這點若不能解決,才來談是否要請律師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官網按"讚",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05 20:08

你如果還想住在原處就必須請對方撤回,對方不撤回的話建議請律師處理

1.男方是否可於開庭前,撰寫答辯狀紙送出?對於男方利場有幫助嗎?

A:可以!有幫助

2.男方於2/26開庭是否可聘請律師協同出庭?或者此次只是調解會,還不需要到聘請律師

A:委任律師後,律師也必須幫你去開調解

3.因上述原由造成女方受傷,法院裁定保護令的機率高嗎?男方該怎麼表現自己並無家暴的意圖及行為?現在雙方還居住一起。

A:這是誤會、誤傷,至於怎麼表現,我們可以幫你研究,原則還是不做作、自然的呈現真實

4.因2/4已辦妥離婚,想請女方撤銷告訴,假設女方願意,則於女方申請撤銷告訴後幾日內,男方會收到撤銷告訴免出庭的法庭通知書?

A:你會收到撤銷告訴書,而不是免開庭的通知書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peanut 102-01-17 21:14

律師您好:

母親收到法院寄來銀行要求撤銷買賣行為及塗銷所有權登記的法院公文,原來父親積欠銀行30多萬卡債,現在銀行提出我父母親買賣房屋脫產意圖,有損其債權人之利益,且前為夫妻關係,其間買賣實為無償,加上父親遲遲無將戶籍遷出,因此認為並無買賣價款之支付,並且認為母親於買賣房屋時,應該知道父親有積欠卡債情形,卻還於有損銀行債權人利益情況下進行買賣。

 

我的母親於離婚後,經協議後決定以320萬向父親購買現居的房子,其中包括代償原先房屋貸款金額,剩餘金額以現金方式給付。並非無償 母親離婚後有到戶政事務所去進行分立新戶,但父親於離婚後遲遲不將戶籍遷出。 母親對於父親信用卡債務一事並不知情,且父親信用卡帳單寄送地址也不是在通訊地址(房屋所在地),怎能說母親知情。

 

Q.法院公文內有一張附件內容是(答辯狀格式)內容是要求於10日內提出答辯,
不知道答辯狀該如何書寫?該注意哪些地方?答辯狀是要寄給法院以及銀行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銀行已經提告,除非銀行撤告,否則本件訴訟會進行下去,因此,您們要針對銀行之起訴狀提出答辯狀,並將訴狀呈給法院,本件若銀行勝訴,則您母親當時的移轉即會被撤銷,回復到您父親身上,銀行進而會將該屋查封拍賣,所以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1-17 21:35

曾有夫妻關係,確實容易被認為是詐害債權行為。被告最好能積極舉證已支付相當金額購買房屋,且不知債務人有欠債之事實,答辯狀就以此方向撰寫,寄給法院、原告各一份。

peanut 102-01-18 17:1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銀行已經提告,除非銀行撤告,否則本件訴訟會進 ... (恕刪)

律師您好:

想再進一步請教您,

父親目前無收入,無工作狀態,若此時父親願意出面與銀行協調還款事宜,那銀行是否就會撤銷告訴?? 因父親積欠多家信用卡債務(目前提告銀行欠款金額最多),若幫其向此家銀行還款,其他間是否也會接踵而來,這樣一來目前居住的房子也不好進行買賣? 若此次勝訴,那其他間銀行是否也不會再提告?? 對於已支付相當金額購買房屋都有收據可舉證,但對於不知債務人有欠債之事實,能以信用卡帳單寄送處非通訊處(居住地)來證明並不知情嗎?而且父親無繳納帳單是於房子買賣完成之後才無力繳納? 父親遲遲不將戶籍遷出,有什麼辦法讓他將戶籍遷出?
俊良 102-01-16 09:13

請問

(1) 在簡易庭上和建商的漏水官司在辯論終結後還能提出書面補充答辯狀嗎?

(2) 如不服判決結果還能上訴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10:04

(1) 在辯論終結後還能提出書面補充答辯狀

(2) 如不服判決結果是否能上訴必須看現在是第幾審。簡易案件只有二個審級。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宣傳本所網頁(google+1或臉書分享),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諮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以提出書面補充答辯狀,若尚有其他證據要調查,也要再聲請再開辯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瓶子 102-01-13 15:42
您好: 本人(支線道車)與對方(直行車)在橋上發生擦撞事故,2人皆有受傷,也皆有車損,警方鑑定結果是我未禮讓直行車對方則是未注意車前狀況,雙方意見不同所以只調解一次又破裂,上個月對方對我寄出支付令要我負擔他車損費用我寄出異議書抗議,我又收到法院寄來民事庭開庭通知要我開庭前5日附上答辨狀但我不懂,我疑惑的是現在全變我是全部的責任,對方在筆錄上有承認他超速難道他不用負責嗎?初判表上有註明我們發生事故的地點為視線死角,我要轉出巷口時有停下打方向燈確認沒車之後才啟動,對方在限速40的路段上超速,致使損失傷害慘重現在我要怎麼應對才不會負擔沉重(刑事期已過6個月)答辯狀我要如何準備,受傷期間我無法工作與照顧小孩損是該怎麼辦.除了提出醫生證明我是否還要提出公司無法上班證明或請會計作證可以嗎? 車損部份因為我沒有全修只有部分維修提出估價單也可以嗎?近期要開庭煩請律師先生提供解答~~多謝
民事求償本來就是各自獨立 如果你的損失也想找對方賠償 事故發生時兩年內你還是可以起訴主張 並非事件中只有你要負責任
阿丹 102-01-03 09:26
請問您刑事案件二審開庭後可以遞答辯狀
只要辯論終結前都可以送答辯狀
娶大陸配偶的雖人 101-11-30 11:39
  請教律師問題: 

先把故事簡單告?明.

1.(前言)97年3月,我被大陸新娘拿刀殺我,鄰居與我媽媽一起搶他菜刀.此部分已經聲情再議成功,但是再議還是被檢察官不起訴大陸新娘.原因就是一起搶菜刀的鄰居做偽証”沒有幫忙搶菜刀,也沒看到大陸人拿菜刀,也沒有看到菜刀”.不過,大陸人在其他案件的答辯自己寫的答辯狀(這個也有給檢察官,但是檢察官還是不起訴)是”鄰居與我媽媽一起搶菜刀,他拿菜刀是要自衛”.(大陸新娘真的很坏,就是要來臺灣要錢,做少奶奶).

2.(本案件問題)97年10月,大陸人謊報遭受家庭暴力,而當時社工極為糊塗(後來又因其他大陸人謊報,其他社工又再一次搞烏龍,我找到臺北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最高長官,長官了解之後,也倒茶代替他們向我道歉了)!我全身佈滿傷痕,也有醫院淒慘的?傷單;大陸新娘也去?傷,絲毫無傷得空白?傷單(我哪裏可能打女人啊).97年10月大陸人將當時1歲的孩子搶去暴力中心居住,以恐嚇威脅跟我要錢,不然不還孩子,也恐嚇要把孩子殺害,要把孩子帶去大陸,永遠不給我孩子.

我再緊急之下,去把孩子護照申報遺失;也給了大陸人200000現金(這點有證據給法官).
雖然我告訴法官,當時家庭暴力發生,大陸人把家庭打亂,我整理家裏,找不到護照是事實,所以遺失;而申請
護照遺失,也的確是被大陸人恐嚇帶走孩子,我要阻卻大陸人申請簽證帶孩子出境,所以我也承認50%是遺失的心態(因當時我也無法確認護照真的是否在他手上呀!!),法官堅持認定我”我主觀意識下,我知道護照在他那,所以我犯謊報護照遺失,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當然法官已經調?我們兩造的燕傷單,也請 法官調? 臺北市家庭暴力中心的記載,記載中果然大陸人97年10月向暴力中心荒唐陳述”我如何揍他脖子,肩膀,如何狠狠的K他,打得他要死要活”。所以,已經明確證實他謊報家庭暴力,也已經明確證實他以孩子向我勒索金錢。(法官建議我 保障自己權益,另案去控告他的勒索強制)。 

我當庭也有問法官,如果我不把孩子護照緊急遺失,孩子就已經被他弄去大陸!那也不是申報遺失之後給的200000元可以處理的!

但是我沒有請法官調?97年3月(上述一。)的法院資料,還沒有告訴法官,在本案半年前的97年3月他才恐怖拿刀的司法案件。(媽的,這個大陸人很狠!?了錢拉。)

問題一. 我簡易法庭已經開庭,法官希望下次開庭我認罪,”使公務元登載不實”,你覺得我要認罪?
問題二。認罪協商,是不是會在開庭時候,當庭知道認罪協商的話,我會判如何?還是我認罪了,法官後面來亂判?
問題三。我是否需要請法官調?97年3月(上述一。)的法院資料?

問題四:所謂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刑法法條不是規定“ 使人有受損害”嗎? 就算是我 ”主觀認知護照在他手上,而去申報遺失“, 那有使人受損害呢?那不就沒有違反法條?  
DAVID 101-11-18 12:55

A-房屋真正所有權

B-A朋友

C-藉名登記名義人

A請B代為找尋可以借名登記人頭後來B就找了C 於是本案有監房屋因此登記於C名下

100年間a與b因細故爭吵.b圖然跟a表示登計於c的房屋是它所購買.a當下便對c題起{圖消所有全反還登計}民事訴訟..

px:b請了律師幫c打官司..所以c的訴訟代理人於過程中自然都是說此房屋出示一張借名登記書上開庭中c成任並非所有全人只是借名登記.但是受b所托並非a.自然a無權請她返還..面c受b委托界名登記於等等

言詞便論最後因為請來b當證人說明..b因此當庭做了偽證.法官隨即宣布判決時間

問題來ㄌ:a後來發現(因為c本來有提出反訴.後來是因為a去c住家找她.c巷a表示她不願意介入a跟b的糾紛房子是誰的就交由法院去判.但後來a告訴c 她委任訴訟代理人也提出告訴)

過了不九.a便接到撤回反訴通知.且通知上有c親筆簽名

就是這個簽明後來a來去比對借名登記書上的簽名發現是完全不同的筆跡..

請問律師這樣a要怎ㄇ做ㄋ?

律師是b請的但他卻市c訴訟代理人.而於開庭的答辯狀內容均都力挺b為所有權人.主張a無權

所以這張界名登記書決不是c所親簽的但卻是她提出的證據之一.幕後不用想也知道是b與律師在主導這件官司.且筆跡有點類似為b所寫

a該於本案提出或追究界名登記書為何人所簽名的嗎?

還是對b另提刑事告訴?

或是因此對c主張?麻煩律師了!

沈恆 (沈律師) 101-11-18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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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虹 101-11-03 20:51
...A開立帳戶借父母...父母拿帳戶存放犯罪所得...A與其父母被提告刑事..民事官司,刑事A與父母有出庭....民事A都委任父親或律師出庭,刑事父母被判刑A不起訴,民事判A與父親需償還不當得利【我們有執行A,可父親的部份因無財產無法執行】。
我於99年查到A在判決後還繼續開立帳戶借父母使用,很明顯A繼續當父母的人頭,於是我再提告A與父母詐欺..毀損債權...開第2次庭檢方問A為何開立那麼多帳戶...他回--你去問我父親..是他叫我開的,檢方又問你民事被告那麼多次欠下那麼多債務..你還繼續借帳戶給別人。A竟回說...甚麼民事官司..他一概不知有那些官司...,這太扯了民事官司打了3年...甚至A還上訴至高院...還委任律師和A父親出庭...難不成都是他人偽造A之名寫委任狀...答辯狀...上訴狀

想請教各位大大們...偽造文書公訴罪檢方不是應在得知後要主動調查偵辦...可檢方毫無動作...我是否應當庭作告發的動作..請求檢方說A除有幫父母藏匿犯罪所得外...他父親還犯有偽造文書之嫌....請求一併偵辦....
還是偽造文書部份要另案提告...這不會太麻煩了嗎?被告都相同..還要分庭偵辦.....
史瑞克 101-10-24 13:22

警察機關把我列為詐騙嫌疑犯.並凍結我的銀行戶頭.但我尚未收到任何法院通知.我可以先送答辯狀嗎?自行撰寫答辯狀和委請律師撰寫答辯狀的效果會一樣嗎?謝謝抽空回答.

wawa 101-10-10 07:52
因外籍配偶結婚來台97。12月後不幫忙負擔家裡開銷/遇到溝通問題有認知問題導致多次吵架

直到98。7-8月爭吵後離家到101。10月中都一直沒回家(中間有連絡)

於是在99。2月就有提出要離婚(外籍不要)

在99。7月向法院提出未履行同居義務(因都沒去所以取消)

直到100。7月發現懷孕(我不想生所已拜託外籍簽名拿掉)

100。8月再次向法院提出離婚(理由:遺棄/不負擔家裡開銷/外籍在原本的國家就有小孩/太太(我事後回台灣才知道)

直到101。7月通過離婚(有去申登離婚動作了)
事後於101。10。4收到外籍訴狀(有律師
說:
1。他都不知道要離婚都沒收到文件
2。說懷孕的事他不承認
3。說他離家是被我趕出去的
4。說中間都有連絡。何謂都沒連絡
5。以上所列都是要翻案的理由

請問我已辦妥離婚還可以翻案 被取消嗎?
外籍已於101。9。28居留到期到現在還未回去 不會被抓嗎
法院的訴狀我該理嗎  該出庭嗎?  到現在我都還一直受到騷擾 請問針對此件答辯狀如何填寫?

 雙方已經法院判准離婚

 對方現在應該主要是認為當時法院公文書沒有合法送達

 判決並不合法

 你可以朝這方向思考

黃國城 (Jerry) 101-10-11 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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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港 101-09-25 17:28
律師您好: 想跟您請教,提出上訴二審期間,第一次答辯狀提出後,對方回辯後,我又再補充提出第二次答辯狀, 請教關於第二次答辯狀提出,是否有日期上限制,或是需要在多久期間內將第二次答辯狀提出呢??
準備書狀跟後續答辯狀都沒有期間的限制 只要在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向法院提出 不過主張的攻擊防禦方法如果太慢提出 是否有失權的問題可能要一併注意
阿御 101-09-12 21:30

我想請問我向法院提起民事求償.可是我都未收到被告答辯狀都沒有寄給我.所以我都不知道被告的答辯內容.所以我也不知道被告提供給法官的內容是什們.請問被告有無疏失

 被告是否答辯影響的是他自己的權利 

 如果有答辯沒有送達給你

 也只是訴訟程序拖延而已

 沒有什麼疏失可言

 況且你也可以去向法院聲請閱卷

 就可以知道對方有無答辯 

vivityo 101-09-11 22:25

民事侵權賠償,我是原告,昨天9月10日收到判決書,覺得很莫名其妙.本案只開兩次庭就結束辯論,但被告從未寄答辯狀給我,辯論庭上被告也只爭論與起訴內容不相干的事,即結束辯論.但判決書上卻出現一整頁被告在庭上沒有說過的話,還說8月6日提出的答辯狀和附件等證物指證歷歷.但被告從來沒有寄任何答辯狀和附件給我,我懷疑被告故意沒有寄答辯狀給我,使我失去爭論的機會,但已判決了,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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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ya 101-09-07 20:49

民事訴訟

之前簡易庭調解通知還有對方的民事訴訟狀都是法院寄來的

收到後,在調解庭開之前把答辯狀寫一寫送去簡易法院

可是今天答辯狀送過去簡易庭時,小姐一直叫我還要自己寄一份給原告

我問說一定要寄嗎?他跟我說一定要

覺得很奇怪,上網查有人說這個是法院負責寄送給對方

之前我收到的也不是對方親自寄過來的啊= =?!

 

是小姐懶的幫我處理才這樣說的嗎?

 

 

如果不寄會有什麼影響嗎?實在是不想要去聯絡原告

浪費那個心力和郵資去弄一份出來(我沒備份

 

 

 

 

 

 

想請一下律師大大們幫忙解答一>"<...

 看你送狀時間離下次庭期時間多長

 如果時間很趕  法院會要求你將繕本送對造

 你不送也是沒關係  只是程序拖延  多開幾次庭而已

林智群 (klaw) 101-09-08 05:41

除了第一次的書狀法院會替你寄送外,其餘書狀你要負責給對方一份,對方也是,

否則開庭程序會很沒效率

yuya 101-09-08 08:2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除了第一次的書狀法院會替你寄送外,其餘書狀你要負責給對方一份,對方也是,

否則 ... (恕刪)

您好

這個答辯書是我第一次送去的耶?

我們還沒開始調解,對方的訴狀也是跟著法院通知調解一起寄來的

這樣子應該不用再寄去吧>"<??

m 101-08-21 00:35

請問各位律師:

 

因在2011年10月
奇摩知識政黨發問時
留 一刀斃了蔡英文 這段文字
被人檢舉到刑警
去年11月22日 到我家搜索後拿走電腦主機
去年12月第一次台北地檢署開庭
檢察官
訊問後說會緩起訴
後因發生地屬士林地檢署管轄
轉到士林地檢署
今年5月
檢察官
訊問後沒說結果
今天8月我打電話到士林地檢署問案號進度
說可能起訴
轉士林簡易庭


在此問一些問題

1此時我是否還須出庭?

2若不需是否應該寫答辯狀給法官會對我有利?

答辯狀內容大約是事發時的不清楚嚴重性 與徹底認錯悔悟等給法官順便附上重度憂鬱症的診斷證明 這樣會比較好嗎?

3若我寫狀到士林地檢署給簡易庭法官請求開庭是否會更麻煩使結果更糟?

4我在檢查庭都說我有悔意為何士林檢察官黃硬是要起訴?

5這類案件法官會後判決大都是如何?

6我如果有在醫院的憂鬱症判定證明對此案件是否有無罪的效果?

7我上網查詢得知該檢察官在8月12轉調至台北地檢署

請問這樣此案件會換檢察官審理嗎?

 

 

 

以上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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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tyo 101-08-18 15:11

民事侵權賠償,我是被告,下週開第三次辯論庭,但我當天臨時要出差. 目前為止,我和原告的刑民事訴訟都是我勝訴,她敗訴.但我不想失去辯論的機會,而且應該是最後一次辯論庭了,可否只委任律師出席一次民事庭即可?又,費用怎麼算?

我因為出國的關係,已經請法官延期一個月了,所以我覺得再改期可能不太好...我已閱卷過,有拷貝言詞辯論筆錄,也拿到法庭錄音光碟了. 是簡易庭. 因刑事不起訴,對造不滿改提民事.

對造只有提出起訴狀一份,補充狀一份,但有兩名證人(刑事部份檢察官不採信證人證詞); 我提出三次答辯狀,五次調查證據狀.

黃國城 (Jerry) 101-08-1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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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還是有律師會願意這樣接案 不過掛了委任涉及律師稅金 所以我想不可能太便宜 我的經驗 至少會收費在一萬五以上

vivityo 101-08-17 22:47

民事侵權賠償訴訟,對造提出的答辯狀把我寫的很難聽,說我卑劣,求償猶如詐欺行為,不知廉恥,非常惡劣,狡詐,奸惡,愛耍心機,太隨便,毫無人性,喪盡天良等語,答辯狀有寄給法官,等於是讓第三人看到批評我人格的話,可以提告民事侵害名譽權嗎?

林智群 (klaw) 101-08-18 01:49

刑法明文規定在法院裡面講的內容都不會構成妨害名譽

(打官司本來就是什麼難聽話都有)

提告不會成立

222942 101-08-12 08:44

本人發生車禍成了被告,無人受傷屬於小額訴訟,二次調解庭都沒和解成功,接著開了一次辯論庭後,法官就說在某月某日宣判,結果宣判日後收到信,信上說要再開辯論庭,因為之前我都沒有遞答辯狀,請問現在我可以辯論日期確定後,遞答辯狀嗎? 如果部份內容和第一次庭上所記載之言詞記錄重覆,是否要緊?

謝謝你~

 1.如果法院再開辯論  辯論終結前都可以遞答辯狀

 2.書狀內容與先前主張相同當然沒有關係

    只是加強敘明自己的主張而已

vivityo 101-08-11 22:54

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被告答辯狀上把我說的很難聽,說我設計她犯罪,惡人先告狀,買兇殺她全家,還說我騷擾她整棟大樓(全非事實且與訴訟內容無關),還把我和我男友等不相干的事寫在答辯狀上說我人格有問題等.被告民事答辯狀只有寄給法院和我,能夠提告妨害名譽嗎?

 1.民事案件典型就是講對方的不對

    所以常常會出現很多跟本案沒有直接關係的主張或證據資料

    如果只是在書狀內主張

    並非屬於公然的方式為之

    要構成妨礙名譽有點難度

 2.至於如果是開庭還是持續這樣主張

    是可以試看看主張侵害名譽

    畢竟開庭屬於公開審理

    確實有可能使不特定人聽聞

 3.以上僅是個人淺薄法律意見

       

vivityo 101-08-08 10:31

一名中國籍女子數次撥打電話至我的手機及公司,在我的手機留言恐嚇數十次,也向我的同事說要讓我失去工作,要找黑道來打人. 我去派出所報案時,警察告訴我,沒有錄音到的告不成,所以恐嚇部分我只有提告她留言在我的手機部分.後來因為她也有涉及妨害名譽,我的同事出庭時,卻做證只記得她有恐嚇,妨害名譽的部分則輕描淡寫. 結果檢察官起訴她在我的手機留言恐嚇的部分,妨害名譽的部分不起訴. 她向我的同事說要讓我失去工作,要找黑道打人的部分,因為我一開始以為沒有錄音告不成,所以沒有寫在訴狀裡,證人雖然在偵查庭上都說她恐嚇,但檢察官沒有起訴她這部分.

後來我以偵查庭的錄音光碟和證人筆錄,以及我和同事的通話錄音證據,對她刑事未被起訴的恐嚇部分提起獨立的民事求償,她先在答辯狀全盤否認,第一次辯論庭卻承認有說過那些話,第二次辯論庭又翻供不承認,法官要求她回家聽光碟,第三次辯論庭她又改口承認,一審判決我勝訴.結果她收到判決書後,提起上訴,又全盤否認. 請問,被告忽而承認,忽而否認,我在二審要如何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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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其實對方有承認過,在民事法上的概念叫做「自認」,這對您是非常有利的,等於說您不需要舉證就可以主張。如果對方在二審又否認她有講過那些話,則是「撤銷自認」,換對方必須提出證據證明她確實沒有講過那些話,以撤銷掉先前的自認。所以您只要緊咬對方在一審已經自認過,要對方舉證撤銷自認即可。

峰銘 101-08-07 15:54

依據行政訴訟法第 49 條 行政訴訟應以律師訴訟代理人。

因此(7/20)請朋友帶齊資料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我是低收入戶)。接見的莊信泰律師說:『行政訴訟呀!很難打喔!』看完資料後說:『這些都是妳全癱的朋友寫的嗎?好強喔!』 『依據這些資料,很有贏的希望!』。 然而幾天後(7/24),〝法扶會〞用掛號通知我駁回的理由,卻與市府答辯狀同一理由:『逾期提起訴願,嗣又提起行政訴訟,應無理由,故予以駁回。』

唉!~也不知〝法扶會〞都幫些什麼人,連我這真正經濟、客觀條件最弱勢、最需要律師義務出手協助(且經他們〝法扶會〞莊信泰律師評鑑過很有贏的希望之案件)的低收入、臥床全身癱瘓者都不幫。

之前的無知,不知在法定期間內提起訴願。但依據行政訴訟法 第 4 條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訴願決定,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並無規定逾期不受理的訴願決定不得提起撤銷訴訟,不就是為我等無知之輩所定的補救措施,亦符合行政訴訟法第 1 條行政訴訟以保障人民權益,確保國家行政權之合法行使,增進司法功能為宗旨。之立法精神。

故祈求願意幫當兵因公槍傷最弱勢的全癱病人〝小蝦米〞對抗南市府〝大鯨魚〞而代表出庭攻防【全癱臥床30年,常年洗腎、中樞神經受損(極度怕熱)、長途舟車勞頓(可能得上高雄開庭)、體力不堪負荷】的正義律師(當然至少得敬上往返車馬費)。謝謝幫忙!!

如蒙惠助,將把全部資料彙整寄給您研究,謝謝!!

 

 

1. 行政訴訟如果跟行政機關處分有關係  採訴願前置原則

    你沒有經過這法定程序  法扶當然認為你顯沒有勝訴的可能

    行政訴訟程序上立刻會被駁回

    並非你資力上不符合資格

2.依我看來  應該將來行政訴訟敗訴

   考慮是否提大法官解釋

   不過這種案件要交付受理  應該難度相當高

 

峰銘 101-08-07 17:19

感謝張景堯律師的回覆:

1. 行政訴訟如果跟行政機關處分有關係 採訴願前置原則

你沒有經過這法定程序 法扶當然認為你顯沒有勝訴的可能

行政訴訟程序上立刻會被駁回

並非你資力上不符合資格

~或許您沒注意看清內文,我已提起訴願這道法定程序,因逾期而為裁定不受理,且於101/3/27訴願決定書最後書寫:如不服本訴願決定,得於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0號)提起行政訴訟而本人已於101/5/25法定期間內提起行政訴訟,101/7/28已通知預繳裁判費,分案〝己〞股,這些都已告知〝法扶會〞,〝法扶會〞卻仍照市府答辯狀理由駁回(也不參考接見莊律師:『有贏的希望』。的意見)。

2.依我看來 應該將來行政訴訟敗訴

考慮是否提大法官解釋

釐清事項後,張律師是否仍認為如此呢?

胖子 101-08-03 23:48

律師您好!我弟弟於94年去世,當時我未辦理拋棄繼承,也沒有繼承他的財產,於今年7/20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要我清償我弟弟的現金卡債務,我已向法院提出異議,法院說會傳我出庭,要我準備答辯狀,想請教律師們我該怎麼寫答辯狀?還有我會繼承到我弟弟的債務嗎??謝謝!!

 1.舊時時期沒有辦理拋棄  還是依法必須繼承相關債務

 2.可以考慮的是  是否可以主張豁免條款  僅以所繼承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例如未成年 或未同財共居等事由

 

春虫 101-06-09 14:15

又有問題想請教各位律師
日前收到法院寄來的簡易庭之辯論庭通知書(第一次調解庭沒收到而未到場。),於本月20日開庭。

是關於銀行提告撤銷贈與等事件。

事由:
家裡的房屋有像合庫借房貸六十萬。當時與媽媽口頭約定由我償還房貸,並將房屋過戶給我。於是我親自辦理贈與過戶

現在銀行提出撤銷贈與,主張無償行為。

因此我想出具合庫的存簿做為還款證明(房貸未繳完),並且想寄給法院。

現在不知道應該寫異議狀還是答辯狀?而且不確定該怎麼寫(目前僅從網路下載範本填寫,及參考其他相似範例修改。)

不知地方法院的諮詢處能幫忙代寫呢?還是有什麼建議?

謝謝抽空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現在所要做的事,是針對對方的主張擬答辯狀,也就是對於對方主張不合理的地方,提出您的意見,並看您有無證據聲請調查,若您請人家代寫會收代撰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王耀星 (Eric) 101-06-09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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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虫 101-06-10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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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簡 101-05-11 23:14

我父親在民國98年擔任 大廈社區主任 乙職,因大廈各委員不合問題(有主委、財委、監委)三人之間的內鬥,而被無端牽扯進去。

事情發生在民國99年聖誕節那年,因社區要佈置聖誕節,財委與監委在沒經過主委的同意下,徑行找來廠商佈置,而事後直接拿12400元的單據交代我父親要主委簽核申請費用,但主委以沒經過開會決議 (不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駁回簽核,之後財委將單據改為贊助款4500元,申請費用9700元,再次交代我父親給主委簽核,同樣又被駁回。

我父親因覺得此事有雙方僵持不下的地方,又怕日後有爭執處,所以影印一份下來備底,以便之後各委員問起自已交代不清。之前我父親在民國100年2月離職

民國100年11月,我父親接到北投分局的電話約談,之後又收到傳票,最後檢查官起訴我父親,內容為:財委聽到一位潘司機所言,說我父親在聖誕節佈置期間,曾經跟司機說:「財委自已來找廠商佈置,後來又叫廠商去自已家佈置,搞不好連他家佈置的費用都一起跟社區公費申請了。」,而財委因聽司機傳述這段話,對我父親起訴誹謗罪。

我父親已經收到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了。
內容為:被告妨害名譽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如下:
         xxx(父親)意圖散布於眾,於民國99年12月間某日,在台北市xxx社區,於社區進行耶誕佈置之際,向潘司機傳述:廠商來做樓下的裝飾,做好了之後,戴(財委)找廠商上去做他家的裝飾…戴(財委)要來申請費用,搞不好連戴(財委)家的費用也一起向社區申請等語,足以毀損戴(財委)之名譽,嗣戴(財委)於100年7月間,在上址社區,獲悉上情。

父親跟那位司機只見過三次面,見面的地點都在社區大廳,因為父親要驗明外人身份,所以會跟他說到話,此外,大廳都會有24小時的保全在。保全說若有需要証人,他可以出庭做証我父親並無說過此話。

我父親他一生做人正直,當下之餘他直說要跟潘司機對質並且測謊,以証實他從未對任何人說過此言,更何況是不熟識且非保戶的外聘司機,但咨詢過律師後才知道根本不會對質跟測謊,我父親很難過,他覺得自已一生清白,若有個案底,對他來說是個重傷害,而且有這個案底,他也永遠不能在保全業工作了,這有關他的名譽、尊嚴及工作。他說他可以沒有工作,但要清清白白,我也很難過,卻不知從何做起。

律師一審要8~10萬,但律師人很好,沒有要我們馬上決定。因為這筆支出不小,加上我父親覺得自已問心無愧,所以我想了想決定自已寫刑事答辯狀並叫我父親別太操心,這塊我去想辨法,請大家幫幫我,教我如何寫起,我衷心的請求。

補充:

在起訴前,我父親有收到一張檢查官的傳票,我父親將聖誕節的費用申請單據交給檢查官看,用意是想說明:此件事情中,他只是一個依各委員交代而去跑流程的人,惟恐日後爭議,影印一份,各委員需要時可說明事情過程。
但咨詢律師的意思是,這個動作是多餘且會造成檢查官認為你這樣有跟司機說這段話的動機成立。

我父親是清白的,拜託各位請幫幫我們!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5-12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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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俐 101-05-10 13:43

律師您好

提告損害名譽之後,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檢察官證明被告罪行成立,我附帶民事賠償部分.被告基於要讓我生意做不下去的犯意,在我的營業場所公然辱罵我好幾次,使我人格遭受質疑.影響生意,我要求他補償我虧損以及精神損害賠償,已經附訴訟狀到法院,但是被告答辯狀聲請駁回我的訴訟,請問律師 我接下來該怎麼做?法院會裁定嗎?

回覆 阿俐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提告損害名譽之後,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檢察官證明被告罪行成立,我附 ... (恕刪)

 已經起訴

 在附帶民事部分就看還有無其他證據資料提出

 如果沒有法院就依法審酌

蔡明哲 (阿哲) 101-05-10 23:50

 你不用擔心,被告的答辯內容通常是這樣,法院還是會依證據資料審判,你如果還有其他證據資料可以提出的就盡快提出,否則就等法院開庭,法院最後還是會作出裁判的。

1.一般來說,「被告答辯狀」僅是對方所提出的意見,但最後的判決仍是由法院依照原告和被告所提出的證據及陳述所得出的心證作成。所以因為您的刑事部分已經成立,這時您可以主張名譽權受侵害,請求精神慰撫金以及回復名譽之處分(例如登報道歉)。又如果對方再繼續到營業場所公然侮辱的行為,也可提出給法院參酌,而且甚至可認為是以違反善良風俗之方法損害您的營業利益,請求相當於營業損失數額的賠償

2.關於對方的答辯狀,建議您仔細詳讀,看看有哪些不合理的地方或漏洞,並針對被告提出的答辯作出回應,向法院提出「民事準備書狀」。當法院得出心證後,法院就會依職權下判決。(參照民法第18、184條第1項前段和後段、195條)

我國司法院有提供書狀範例供作參考,網址如下,請自行參考: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1-049.doc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李奇 101-04-29 22:50
律師你好:我目前正在打監護權官司,已開庭2次,因每次開庭我和對方的發言都很長,法官希望我們有問題可以提出書面陳詞,我想請問書面陳詞是答辯狀嗎?如何遞交?需要給對方嗎?如需律師代筆費用大約多少? 謝謝!!
所謂書面陳述,在聲請人方面就是準備書狀,在相對人方面就是答辯狀 無論何方之書狀,除了給法院 之外,也需要給對方一份繕本 一般來說律師代為撰狀的費用要視案情之程度決定 可能都在一萬元上下
小安 101-04-20 21:32

請問律師

土地分割

因為第一庭時我沒空出庭,所以委託給一位也是被告出庭,但這位代表出庭的

原本只說會提出答辯狀,卻沒經過我們同意,就提出共有分割圖,

(原告持有108分之24)

被告持分1/4、1/4、1/4、3/108

分割圖是畫成兩部分,一邊是原告持份,一邊是我們這些被告持份,

分割圖並未取得我們同意,請問現在該如何做呢?

要如何取消委任狀呢?第二庭我們會親自出庭,還能有補救方法嗎?

謝謝

對了之前給的委任書,我只有提出(但無)  有把並有部分劃掉

 

沈恆 (沈律師) 101-04-20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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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 101-04-21 02:55

 謝謝律師

張小恬 101-03-13 19:59

一審扶養費已經判決下來對方不服提抗告,日前收到抗告通知,請問是表示對方抗告成功嗎?

我需要先送答辯狀嗎?如何知道對方是否抗告成功?是否原裁決作廢?

回覆 張小恬 的發言內容:

一審扶養費已經判決下來對方不服提抗告,日前收到抗告通知,請問是表示對方抗告成功嗎?

... (恕刪)

應該是收到對方不服所提上訴或抗告 屬於另個程序開始 還是先準備答辯狀或陳述意見狀吧

蔡明哲 (阿哲) 101-03-13 22:39

 對方既然有抗告保險起見,建議還是針對抗告理由遞個答辯狀吧,至於對方抗告是否會成功,上級法院會做出裁判通知雙方。

張小恬 101-03-21 21:28
回覆 阿哲 的發言內容:

 對方既然有抗告保險起見,建議還是針對抗告理由遞個答辯狀吧,至於對方抗告是否會成功 ... (恕刪)

現在已移交台灣高等法院了,那答辯狀何時要交?

不當得利的部分他已經上訴也要開程序準備廷了,那我的答辯狀要在何時遞上呢?辯論庭前嗎?還是準備程序庭前?

語涵 101-03-06 15:24
律師 您好, 我想請問我有一張支票被當事人惡意跳票, 當初支票是為了幫他承包裝修施工,完工後最後請到的尾款票據, 請款了好多次,當事人才宣稱跋扈的說沒錢,要也只有三個月的票期,但最後竟然跳票了, 現場目前有些損害,他不付錢反而要我們賠償,但損害的範圍並非我們原合約內, 當初我們幫他施作每天都罵好玩,連帶我家人爸媽都被她罵,真的很不爽!! 設計很多東西都沒有收費,最後連我的著作權都被她們直接拿去註冊,現在還被這樣對待,真的有被耍的感覺! 請問律師,我該怎麼做比較有利,有人說支票是屬於“無因票據”,我們告的人不需要準備證明,他就應該支付他所開的支票,也因金額不大,所以才請求簡易法庭向她請求票款,但她近日請了律師並且顛倒是非寫了答辯狀給法院,我是否也該寫份答辯狀給法官呢? 如果我沒有請律師,是否反而會被判敗訴要賠償呢??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如果要抗辯該支票 可能會主張你們之間的原因法律關係已經消滅 您當然可以寫書狀述明本件始末予以駁斥 您未請律師並不一定就會敗訴 法官仍會依本件事實證據予以認定 只是有些程序上的主張對您可能會比較不利 應小心應對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mindy 101-03-05 19:15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我的問題可能不是寫的很清楚,我是被告,現在法官要求我要寫答辯狀,我是想說先釋出我的誠意,想賠償對方的精神和名譽損失,但是不知道該寫多少比較合理,因為如果寫太多的話,不知道法官是不是就會照我要賠償對方的金額還是再往上加,但是不知道會不會減少呢? 謝謝蔡律師的回答
蔡明哲 (阿哲) 101-03-07 00:06
想先確認一下,你現在進行到什麼程度?是民事訴訟還是刑事訴訟,如果是後者,我建議就先表明自白犯罪即可,並不一定要寫賠償金額。
mindy 101-03-04 16:16
律師您好: 想再請問一下如果是公然侮辱民事求償,我想在答辯狀上要寫上我想賠償對方的精神及名譽損失,但是不知道要寫多少才會合理,如果寫的太高,法官是否還會再減少金額或者不會減少就會照我寫的金額或是再往上加呢? 謝謝律師的回答
蔡明哲 (阿哲) 101-03-05 17:07
首先釐清一下,妳既然是要求償,應該不是寫民事答辯狀,應該是民事起訴狀。 至於金額多寡,如果是單獨提民事訴訟,則可能會有裁判費問題,不宜寫太高。如果是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原則上沒有裁判費問題,建議可以寫數十萬元。
mindy 101-02-21 14:35
律師您好: 我被告公然侮辱,我先生被告毀損公物,現在已經到了民事庭了,但是告訴人要求我們賠償六十萬元,刑事庭已經結案完畢,現在民事庭要求我們寫答辯狀,開庭時是用言詞辯論的方式, 想請問一下律師,這樣我們需要準備什麼嗎? 因為原告當初的訴狀都是寫一些我們都蟑螂在他家以及我撞到他和罵他的小孩,實際上並沒有,而且說我當主委時我請先生清洗水塔,他們不敢喝水,其實這個案件還在訴訟當中,可以都歸在這個案件嗎? 謝謝律師的幫忙~
蔡明哲 (阿哲) 101-02-21 23:49
原則上,所有任何對你們有利的事證都可以些在書狀上,但是建議盡量限縮在與本案有關的部分,否則有時會弄巧成拙。
erictu 101-02-01 23:28

律師您好,本人去年被強執扣押存款後,曾提起異議之訴,乃是以強執法第14條第1項,但因為提出之理由為執行名義(和解筆錄)不合法,而被駁回敗訴確定(執行名義成立前),日前又再提起異議之訴,理由為利息無請求權(和解筆錄自85年起皆未中斷時效),但被告答辯狀又以強執法第14條第3項要求駁回,想請教,1.是否真會如該條所規定而被駁回敗訴(與當初所主張理由並不相同),2.需等法院通知後再回覆,還是開庭時辯論即可,謝謝!!

蔡明哲 (阿哲) 101-02-01 23:31

 保險起見,最好不要等到開庭才用言詞陳述,想想妳自己如果是法官,應該也不太喜歡這種情形,且也有可能延滯訴訟,所以最好在開庭前,將妳有利的法律上及事實上的理由具狀遞給法院。

erictu 101-02-01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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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倩 100-11-29 02:54
律師您好: 家人之前住的房屋因房貸繳不出來,已遭法院拍賣1年多, 日前卻收到管委會提告催繳管理費, 12月中要開簡易辯論庭通知 房屋法拍之前,家人都一直住在那裡, 管委會並未依正常程序公開催繳, 法拍前也未向法院申請參加債權分配, 現在卻忽然提告,要催繳管理費金額8萬多 當時管理費一個月約1500元,等於已經4年多沒繳 請問對於這種問題, 在開簡易辯論庭時, 被告該如何答辯較有利呢?有需要先寫民事答辯狀遞送法院嗎? 謝謝回覆
基本上你們是有繳款義務的。 不過,如果你們原本的公寓大廈的區分所有權然會議的召集上有嚴重瑕疵,例如沒有召集權人召集的情形,造成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無效,且因此使得你們的規約也無效的情形,你們或許可以因此而逃過繳款的義務。
mimi 100-11-25 21:26

律師 您好:

我三年前因為竊盜案有和被害人和解,那時又是學生,因此當時判不起訴,那兩個月前失業又偷了$700的衣物,原本檢察官在偵查庭說會給緩起訴,後來可能查到之前的案件,所以撤銷緩起訴,前幾天寄來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因為我們有跟對方談和解,但對方要求除非三天內給他兩萬,要不然就不和解,還要回大陸,我們家是單親家庭,我媽的薪水很少,弟弟車禍受傷不能工作,我又失業,所以根本付不出來,後來到對方擺攤的地方也找不到人(流動攤販),警察也不願透漏對方的住所,我真的很後悔,當天也一直道歉下跪,身上也都是傷,但是對方不接受,也付不出來兩萬的和解金,那現在到底該怎麼辦呢?聽說簡易庭會從輕量刑,如果遞書狀和答辯狀就是要按照一般程序去開庭,也許會判更重,兩者只能擇一,那我想爭取緩刑,想跟法官表達後悔想悔改的心情和已經有跟對方談和解,只是負擔不起兩萬才沒達成和解的過程,而不是完全都沒去跟對方道歉和談和解,目的也不是要開庭辯駁,那該怎麼做才好呢?

mimi 100-11-25 21:25
律師 您好: 我三年前因為竊盜案有和被害人和解,那時又是學生,因此當時判不起訴,那兩個月前失業又偷了$700的衣物,原本檢察官在偵查庭說會給緩起訴,後來可能查到之前的案件,所以撤銷緩起訴,前幾天寄來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因為我們有跟對方談和解,但對方要求除非三天內給他兩萬,要不然就不和解,還要回大陸,我們家是單親家庭,我媽的薪水很少,弟弟車禍受傷不能工作,我又失業,所以根本付不出來,後來到對方擺攤的地方也找不到人(流動攤販),警察也不願透漏對方的住所,我真的很後悔,當天也一直道歉下跪,身上也都是傷,但是對方不接受,也付不出來兩萬的和解金,那現在到底該怎麼辦呢?聽說簡易庭會從輕量刑,如果遞書狀和答辯狀就是要按照一般程序去開庭,也許會判更重,兩者只能擇一,那我想爭取緩刑,想跟法官表達後悔想悔改的心情和已經有跟對方談和解,只是負擔不起兩萬才沒達成和解的過程,而不是完全都沒去跟對方道歉和談和解,目的也不是要開庭辯駁,那該怎麼做才好呢?
老老實實向法官說明自己的狀況不佳,迫於無奈才做,請法官從輕量刑。
劉先生 100-11-20 23:15
主旨:委任的勝算? 說明: 被告遭女友誣告一案件(女友於偵查中自白誣告男友此案己終結)其中一項(餵毒)女友所述吸食毒品等級不實而坦誠其犯行.當日所吸食1級毒品為女友所有2級毒品被告所有,而被告於整案中坦誠自白有吸食何種毒品之事而遭檢查官起訴被告時也同意合議庭改簡易判決收到判決後,其女友則說明當日她們吸食她所擁有的香菸並非1級毒品,很明顯的她起訴書上面被起訴吸食2級毒品而被判要勒,而被告全案中郤因不知女友當時所告知毒品的種類而皆坦誠犯行,而遭檢察官起訴1.2級毒品成立,站在被告不知實情的立場被判1級7個月 2級3個月 合併9個月 中而坦然接受,但郤發現這樣的問題 被告己先行上訴 理由後呈, 此時被告答辯狀的方法是對的嗎? 被告該怎麼做? 補充 女友案發當日約午後 從我們住的房間離開就直接前往警局報案告我妨害自由.強制性交.恐嚇.傷害.強制餵毒等...她做完口供後,警察就即刻登門前來(未持搜索票)捉人!而當時所吸的香菸是由女友所代來,而我當然會問她這是什麼東東,她當時告知為(號子)!然而在警局口供上她指稱我餵食她1口安非他命,2口海洛因,警方問我 我女友供稱我有餵食這2種毒品於女友,我說!東西是她代來的,我們同時一起使用,並沒有強制餵他吸食,,於是就這樣我認知為當時所使用的種類,坦蕩的成認!直到我收到判決書後 補充 ,女友告知當時所吸時之香菸不是海洛因.還拿她的起訴書和我的起訴書對照!我才懷疑是否和我今年所犯的前科紀錄有關.(我勒界起訴書是1.2級毒品同時也卡到販賣毒品的官司今年1月24日勒界回來)!所以 若照我女友所示 若她沒有驗到有海若因成份那我也就一定沒有,但她也說了 那並非海洛因 所以我很納悶為何我會驗有嗎啡成份?成份值有多高? 我到底當日所吸食的香菸到底是什麼?女友也願證實那香菸並非海洛因!有效用嗎?這點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1-20 23:15
你所述的情形需要檢視案件資料(即驗尿報告、筆錄等)後才能作判斷,而刑案被告只能請求調閱筆錄,其餘資料必須律師才能去調閱,因此,如你有疑問,仍建議要委任律師比較好。
老土 100-08-26 02:01

二、被訴傷害部分的答辯:本人與林怡如結婚已大約三年有餘.大約於兩年

半前因女方決定離婚因而帶著小孩回到娘家.不願與本人履行夫妻之義務.

 

中間多次請林怡如回家團圓.但女方始終不肯.於是本人這兩年半期間都是

多次於嘉義市及雲林縣水林鄉兩地往返帶小孩回嘉義市.但每次去都遭女

方多次惡意刁難及辱罵.人身攻擊等.女方的弟弟林豐正曾經恐嚇我要找人

打我不讓我離開水林.女方的媽媽劉秋燕也曾說要把小孩藏起來讓我找不

到.說什麼我沒資格看小孩.嫌我家窮又嫌我家不好等等之類人身攻擊.

我於今年6月5日下午兩點打電話給林怡如說要去載小孩.她口頭上答應

當我去到水林鄉大約3點半時.林怡如以及劉秋燕開始對我辱罵及人身攻

擊.不讓我把小孩帶走.說小孩是你要帶就帶的嗎?於是發生了口角.接著劉

秋燕拿起手機電話給在二樓的林豐正叫他下來打我(因為當時是在一樓)

我見林豐正手上拿著鐵棍因心生懼怕.因此也回車上拿我的車用拐杖鎖.

此時林怡如拿照相機起來拍我拿拐杖鎖的過程.當我拿下來時突然旁邊衝

出一名他們的鄰居年大約45歲中等微胖身材.先是把我的拐杖鎖搶走.林

怡如及劉秋燕及在夥同鄰居一名共3人將我抓住.林豐正一棒從我頭上打

下.我當場頭破血流.我掙脫開來混亂中隨手撿起一塊磚頭往他們丟去.希

望可以停止他們對我繼續施加暴力行為.於是3人又在將我抓住.林豐正再

度拿起鐵棍欲往我頭上打要置我於死地.我因為用左手去檔導致我左手尺

骨閉鎖性骨折.開刀住院了3天.需休養4個月無法工作.之後4人又把我推

倒在地上繼續毆打我.因而導致我全身多處淤傷.因頭部遭受重擊也縫了好

幾針.造成腦震盪頭部挫傷.當我起身時林豐正進到屋裡拿起手機打給朋

友準備叫朋友繼續來打我.我此時就趕快開車到水林分駐所報案.警員叫救

護車載我到北港的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媽祖醫院)去治療及驗傷.

然後我就坐計程車回到水林分駐所製作筆錄及提起傷害告訴.隔天6月6

日去到陽明醫院看吳書榮骨科門診.當天下午約兩點因尺骨骨折進行鋼釘

固定之手術.共6/6-6/8住院了3天.(如附証1)又因頭部遭受強烈撞擊

因此在6/10看了腦神經的門診(如附證2)更因為事發後被打的陰影常常在

腦海出現導致失眠.憂慮再度被打及報復.又苦不能見到自己的小孩因而產

生焦慮及憂鬱(如附證3)均在本人心裡上有著莫大的痛苦.事發至今對方

不聞不問.毫無任何關心.甚至本人家屬要與他們談和解也不理不睬.行為

之惡劣.令人髮指.林怡如相繼對本人提起家暴保護令傷害之告訴.家暴

保護令告訴已在雲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7/6上午10時50分已由馨股之法

官開庭審理完畢.因法官同情本人之處境.因而判決保護令給我並命林怡如

與其家屬不得以任何方式接近及騷擾我.子女方面我一個月有兩次的探親

權.林怡如說本人有對她施以暴力行為.其實是在6/5當天因為推擠中場面

混亂導致她受傷.因此皆說本人對她施暴.實在有不妥之處.又因6/5當天

所發生之情事因情況特殊.在為了保護本人身體遭受不法之侵權.係屬正當

防衛.況我因受傷無法也失去了工作.家中剩我與母親相依為命.我乃是家

中經濟支柱.處境實為艱難.以上論述.望貴署察明以不起訴處份.還本人之

公道.實為感謝

以上是小弟寫給雲林地方法院檢查署的刑事答辯狀.開了2次偵查庭檢察官都叫我們去和解.第2次說叫對方賠我3萬6.然後就被案件打回調解委員會嘍.說如果沒和解案件回到他哪裡檢察官就兩邊都直接起訴傷害.第一次開偵查庭時因為我要求要調查該鄰居的身份.檢察官不調查.結果被我投訴到法務部政風司跟雲林檢察長信箱.後來才打電話給我說要調查的.第1次跟第2次都我們和解就對了.因為對方是2個受傷告我.大概是頭部挫傷淤傷腦震盪等等的.我是1個告他們全部.我的傷是腹部及背部淤傷.頭部挫傷及左手尺骨骨折.宜休養4個月.請問是和解好3萬6拿一拿?還是直接告下去.如果直接告的話會不會兩邊都被判刑.我大概多久.對方大概多久.那民事雙方都可求償.那民事大概又會判我賠它們多少.它們要賠我多少.我有工作薪資證明加診斷書說宜休養4個月.檢察官又說老婆跟它媽媽不起訴.開偵查庭有口頭上講說不起訴.鄰居的身份他會繼續調查.為什麼它們兩個會不起訴?

以上謝謝專業律師請回答.

蕭蒼澤 ( 蕭律師) 100-08-29 19:44

 為什麼它們兩個會不起訴?

要看不起訴的理由書

通常是不具主觀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