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6/26一位婦人要過馬路我不小心撞到他,他想說他可以過我也想說我可以過就撞上了,他有撞到頭住院期間我有去看他,他出院後一個多月後我想說問他要不要何解,他跟我說他還要做腰復健晚一再說還說因為他都不能提重,但是他是撞到頭關腰什麼事,某天我在路上有看到他去買菜手上還題很多東西,但他明明跟我說他不能提東西。前提是在我撞到他之前她跟我說過他以前就有一些病了,他現在是不是要敲詐我呢??他都不跟我合解我該怎麼辦?他都不跟我和解6個月後我是不是可以自己找調解委員會??
朱朱您好,
您現在可先想辦法生證據,證明曾努力嘗試與對方和解(例如簡訊),避免日後對方提告,您可舉出對您有利之處,要求檢察官或法官輕判。
若超過六個月,就超過告訴期間,也就不用擔心了。
戴律師
戴律師 您好
您叫我先想辦法生證據,證明曾努力嘗試與對方和解您提議的簡訊,如果事後對方說沒收到該怎麼辦??
如果我拍到他在外面提重物的照片可以嗎??因為他跟我說過他車禍不能提重物要做復健,可是在路上看到他也好好的沒事阿
若超過六個月,就超過告訴期間,意思是他就無法告我和叫我賠償是嗎???
朱朱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戴律師 您好 您叫我先想辦法生證據,證明曾努力嘗試與對方和解您提議的簡訊,如果事後對方說沒收到該怎麼辦?? 如果我拍到他在外面提重物的照片可以嗎??因為他跟我說過他車禍不能提重物要做復健,可是在路上看到他也好好的沒事阿 若超過六個月,就超過告訴期間,意思是他就無法告我和叫我賠償是嗎??? 朱朱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六個月是過失傷害罪的告訴期間
侵權行為時效是2年,
所以對方還是有可能會向您提出民事賠償訴訟
任何您覺得對您有利之證據都要蒐集
再交給專業律師協助分析判斷較妥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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