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開車門,對方送醫
- 何明諺 (何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0-15 16:02 最後編輯日期:103-10-15 16:17
- 文章人氣:207
- 個人積分:818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1.駕駛是否要為乘客開門未注意後方來車導致發生意外負責,必須要視當時駕駛是否有違規停車之
2.對方超速未戴安全帽,是影響民事求償額度之問題(如對方自己要負40%過失責任,則僅能向您
請求60%之賠償);但只要我方自己有過失(哪怕只有1%),刑事上都要負過失傷害或致死刑責。
3.建議除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釐清責任歸屬外,並可向當地里長或派出所調閱監視器,作為將來證
4.因對方傷勢嚴重,將來即可能須面對對方提起民刑事訴訟,建議還是尋求律師專業協助;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台中地區可尋求余柏儒律師協助。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 電話:07-5525111/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0-15 23:08
- 文章人氣:241
- 個人積分:10210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駕駛是否需未乘客開門之行為負責及是否因此有過失,須就具體情況考察,無法一概而論。然比較麻煩的是,所謂之過失是指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刑事之過失傷害縱使只有百分之一之過失,還是過失,還是會有刑法的問題。
一般來說,交通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員警會作成車禍事故初判表,其中會就肇事雙方是否有肇事責任去作初步之分析,故可在該初判表出來後,向對方或對方家屬談如何和解,比方說若對方也有過失,對方也有與有過失的問題。
如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第 1/1 頁
- 1
共 4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