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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開車門,對方送醫

  • 雅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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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5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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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車禍發生日期:103.10.09

    當時停車準備請乘客下車將車位的機車移開才能移進去,乘客小開了駕駛座後方車門擦撞機車機車騎士倒地,馬上通知救護車送醫院,機車騎士因沒戴安全帽加上車速又快,導致顱內出血,現在還在加護病房觀察,如之後真的很不幸的是不的結果,那是駕駛該負責還是開門的要負責?

    對方沒戴安全帽加上車速又快所以才導致這麼嚴重,這對我們是有利的證據嗎?

    我們還需要什麼東西的証明,才會是對我們有利的?

    最壞我們會有什麼樣的罰款或刑責?

    謝謝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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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5 16:02 最後編輯日期:103-10-15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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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1.駕駛是否要為乘客開門未注意後方來車導致發生意外負責,必須要視當時駕駛是否有違規停車

      情況;若有,則可能亦須共同負過失責任

    2.對方超速未戴安全帽,是影響民事求償額度之問題(如對方自己要負40%過失責任,則僅能向您

       請求60%之賠償);但只要我方自己有過失(哪怕只有1%),刑事上都要負過失傷害或致死刑責。

    3.建議除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釐清責任歸屬外,並可向當地里長或派出所調閱監視器,作為將來證

       明對方有違規證據

    4.因對方傷勢嚴重,將來即可能須面對對方提起民刑事訴訟,建議還是尋求律師專業協助;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台中地區可尋求余柏儒律師協助。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 電話:07-5525111/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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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5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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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如同何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如案件發生在北部地區並有委任律師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致電本所洽詢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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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5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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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駕駛是否需未乘客開門之行為負責及是否因此有過失,須就具體情況考察,無法一概而論。然比較麻煩的是,所謂之過失是指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刑事過失傷害縱使只有百分之一之過失,還是過失,還是會有刑法的問題。

    一般來說,交通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員警會作成車禍事故初判表,其中會就肇事雙方是否有肇事責任去作初步之分析,故可在該初判表出來後,向對方或對方家屬談如何和解,比方說若對方也有過失,對方也有與有過失的問題。

    若對初判表不服,亦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如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