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乘客開車門,對方送醫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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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0-15 16:02 最後編輯日期:103-10-15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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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駕駛是否要為乘客開門未注意後方來車導致發生意外負責,必須要視當時駕駛是否有違規停車之
2.對方超速未戴安全帽,是影響民事求償額度之問題(如對方自己要負40%過失責任,則僅能向您
請求60%之賠償);但只要我方自己有過失(哪怕只有1%),刑事上都要負過失傷害或致死刑責。
3.建議除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釐清責任歸屬外,並可向當地里長或派出所調閱監視器,作為將來證
4.因對方傷勢嚴重,將來即可能須面對對方提起民刑事訴訟,建議還是尋求律師專業協助;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台中地區可尋求余柏儒律師協助。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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