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房地產、租賃 > 房租不能從押金扣出嗎!

房租不能從押金扣出嗎!

  • 張兒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17 10:41 
  • 文章人氣:1012
  • 個人積分:4
  • 是這樣子的我在2013年1月1號承租套房

    押金2萬8  房租一個月1萬4(不含水電)

    在今年2014年12月31號租約期滿

    但我因某些因素無法繳出十月份的房租

    (我們的房租都是通一在下個月份的10繳付

    所以我還要再繳三個月份的房租的錢租約才期滿)

    我有跟房東請求通容從押金裡先扣除十月份房租

    房東堅持不同意從押金扣除  還說11月20號在不繳就斷水電

    所以我才想請問真的無法從押金裡先扣除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17 11:17 最後編輯日期:103-11-17 11:50
  • 文章人氣:300
  • 個人積分:52400
  • 律師評價:1412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從押金中扣抵,此部分屬於房東的權益,房客無法主張。但房東不得任意斷水斷電,有認為可能涉犯強制罪。

    2、倘若我方遲不繳租金,恐有違約遭沒收押金問題,並以敘明。

    3、倘若租約沒有沒收押金條款,您可以先暫時先繳交11月份的就好了,只是恐發生事實上的爭議,您可斟酌。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