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屋交屋後發現漏水
- Tani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2-25 13:48
- 文章人氣:1183
- 個人積分:12
-
敬?者,
買屋交屋後發現漏水,通知前屋主拒絕出面處理,說是買賣契約之廚具、裝潢部份為“現況交屋”,可是簽約前後至交屋前屋主都隱瞞漏水事實,看屋時都掩蓋漏水痕跡。請數家工程公司做漏水修繕評估,均指出當初前屋主之輕隔間工法錯誤,是空心牆導致所有衛浴間的防水膜破裂,需拆除所有浴室與隔間牆重作防水膜才能止漏。前屋主儘同意做“補丁式”修繕,我方技術人員認為萬萬不可,因只治標不治本。雙方僵持不下,請問此種情況是否可以提告?解約?減少價金(金額是否須視修繕程度?我方可否依我方數家工程公司的建議提治本式之修繕?或僅能同意前屋主的局部修繕?但倘如是,是否對被隱瞞不知情的買方頗顯不公平?!)若提訴訟,可否請求公證人或法官至現場勘驗?訴訟時間約需費時多久?
請速予指教!萬分感恩!
Tani 168
- Tani Chen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2-25 21:36
- 文章人氣:254
- 個人積分:111086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2-25 23:53
- 文章人氣:326
- 個人積分:103354
- 律師評價:246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並請求對方修補,若對方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惟您需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1-03 22:56
- 文章人氣:308
- 個人積分:14012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大家都好熱心,我只能補充了><。
二、關於修繕費用的部分,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該則判決兩造就修繕費用部分意見不一,法官係以鑑定結果所認定修繕費用為多少為合理來認定修繕費用。
三、漏水案件兩造均有爭執的情況下,除非有證據契約,不然是避不開鑑定的。鑑定費用不少喔,要有心理準備。
四、該則判決最終認定修繕費用為53萬多,供你參考[每個案件不同,該案漏水鑑定時做屋頂儲水測試,第一小時漏水一處,第二小時漏水三處,第三小時漏水四處]。
五、以上補充,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