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問律師們
我的問題是,我們將辦公室出租給某A公司, A公司承租二個單位,租賃期不一樣,A公司不久後便以各種理由拖欠房租未繳,在三個月後,我們寄了存證信函請他們五日內支付拖欠之房租,但他們又以更種理由拖延。最終我們發函給他請他限期點交搬遷。想請問的是,我們除了可以向A公司請求不當得利外,還可以怎麼做?另A公司又以另一家公司名義承租辦公室,這一間辦公室也是積欠二個月之租金,我們可以以惡意等行徑來提前終止契約嗎?
一、依法,扣除押租金後仍欠二期才能定期催告終止租約,再請求遷讓返還房屋。
二、曾有未達前揭條件逕行發函遭認定不生終止效力而獲敗訴判決者,此不可不慎。
三、爾後簽約前於考量租稅規劃後,可考慮辦租約公證並於公證書載明逕受強制執行事項以省後續訴訟勞費。
四、我認為你需要簽常年法律顧問。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回覆 子平 的發言內容: 您好,請問律師們 我的問題是,我們將辦公室出租給某A公司, A公司承租二個單位 ... (恕刪)
我的問題是,我們將辦公室出租給某A公司, A公司承租二個單位 ... (恕刪)
承上,租金未繳以達法定規定以上,所以才會發函終止租賃契約。問題所在是以另名義承租之單位,方才二個月。可是負責人惡意之行為是否可以提前終止租賃契約?
回覆 子平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子平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承上,若之前「前份契約書有公證」,是否可以延用?謝謝
回覆 子平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承上,若之前「前份契約書有公證」,是否可以延用?謝謝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986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32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