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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FB私訊恐嚇,可以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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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6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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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B私訊裡面遭不明人士用以下言語謾罵

    「操妳媽的破麻」

    「床上那麼下流 那麼淫 影片還真騷 哈哈」

    「跟妳說 會慢慢弄死妳 玩死妳 賤女人」

     「跟妳說 拜託妳快去備案 破女人」

    「妳也只不過是男人拿來幹的母狗 臭母狗」

    被罵的內容一直重複這樣 還一直說要慢慢弄死我 玩死我 ...

    他口中的影片我也不曉得是什麼 而且完全並不認識這個人 ...

    請問這可以用什麼方式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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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6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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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黃志樑律師/所長 的發言內容:

    可以向地檢署提告恐嚇,對方你認識嗎?知道全名和身分嗎?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黃志樑律師您好:

    我完全不認識 而且FB也沒有共同好友可以詢問到此人 突然跑來私訊謾罵 沒有他的任何資料 能怎麼辦呢?

  • 柯俊吉 (柯俊吉律師/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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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6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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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2 │ 律師證號:93臺檢證字第6130號
  • 您好

    很遺憾你碰到這種情況,你的提問,本所回覆如下:

    一、請將fb私訊的頁面拷貝列印下來,並且將網頁存擋。

    二、可以請網路業者提供該私訊之系統記錄,以及發該私訊不明第三人的ip位址,以供檢方追查行為人是誰。

    三、不過與雅虎或pchome不同,臉書在台灣目前沒有直接設立客服,所以可行的方式為:

    電子郵件臉書,不過要用英文:

    disabled@facebook.com

    info@facebook.com

    abuse@facebook.com

    或者,請警方詢問臉書的台灣分公司請其協助:

    台灣臉書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9號27樓

    訴訟成敗仰賴蒐證程度,法律分析精準度需要詳細資料,若能提供相關資料,本所則能提供更詳盡分析與說明。

    若有需要,請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臉書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執業區域:台北市、新北市與基隆市

  • 柯俊吉律師
  • 曾宿明律師 (曾宿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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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6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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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61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96號
  • 樂,您好:

    「私訊」部分因為欠缺公然或散布之要件,可能不會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310條誹謗罪,頂多就是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但「會慢慢弄死妳 玩死妳」等文字可能有觸犯刑法第305條恐嚇罪的嫌疑 你可以向各地警察機關提出告訴,由警方設法去向網路服務業者調閱行為人之資料,但建議先透過網路報案系統登記【http://police.gov.taipei/ct.asp?xItem=4212498&ctNode=47479&mp=108001】,避免被吃案,另外刑事警察局也有一組「電信偵查大隊」,專責網路犯罪刑事案件,可供選擇【http://www.cib.gov.tw/About/Unit/107】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結果為準。

     

     

  • 如有疑義,歡迎攜帶詳細資料來所討論,電話(02)-27041575,信箱 paparazi762013@gmail.com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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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6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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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是一對一之私訊,不會有妨害名譽之問題,但對方行為確實有可能構成恐嚇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