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性侵
- 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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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1-22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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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到現在五個月了>
有對已婚夫妻,在工作上認識,因為我跟男友是新進來的人員,
所以男方會一直找我聊天開玩笑,和女方也會講話聊天,也常一起喝小酒,
後來夫妻跟我留臉書與line,做為通訊,
之後,男方常在line裡面一直主動找我講話,
我也想在工作人際上打好關係,於是也回應他,
久而久之,男方傳的話語有點曖昧了,我就裝傻不知道,
要跟他老婆提這件事的時候,
他老婆卻跟我說:之前她老公的朋友的女友,跑來跟老婆說她老公對她搞曖昧,
叫老婆要注意老公的行為!
結果老婆很生氣斥責那女友:我老公才不會ˋ這樣,你亂說話!
然後刪那女友的line跟臉書,從此不聯絡,還讓那對男女朋友分手!
我聽完後就把想講的話給吞回去了....
想說那也許這是她老公對待朋友方式吧!
有時她老公對其他人也是這樣就沒想太多!
有一次晚上11:00多,她老公突然打給我,說要來找我喝酒,
我說昨天沒睡好,今天開整天的車很累且行車中是靠意志力開車了,
要不要改天喝,先回家吧!
她老公說,難得我開上來送我妻小坐高鐵回去,剛好你住這附近來找你耶!
然後我難推辭說好吧,那你到我指定的地方後再打給我!
見面後,我跟他說這麼晚了,這附近沒有坐地方喝了!
且你喝了酒還要開車太危險,要不要下次再喝!
他說要喝當然找住的地方!
我說:好吧,那這附近有幾間住宿的,你去問看看有沒有房間,現在也應該沒房間了!找不找的到再說了!
後來他找到了,打給我,我就騎車過去他住宿的地方找他~
然後坐他的車去買酒!
因為沒地方去就開回飯店喝,因為太累了,我喝沒幾杯就醉了,就無意識了!
但有片刻印象,他壓倒我開始親又脫,我喊不要,推開他,然後又無意識了!
隔天,昏昏沉沉醒來,身體沒穿衣服的狀態,對方躺在我旁邊睡,
我知道出事了,但鎮定假裝跟平常沒事一樣,跟他道別!
回到家,因為宿醉頭痛還很嚴重,又迷迷糊糊睡了一天,
清醒後,回去工作前,他打給我,我問他說那天發生甚麼事?
為何我一點印象都沒有,為何我衣服會一絲不掛?
他說你沒印象是好事,就不要問了!裝做甚麼都不知道就算了!
最後我一直追問,通話了20多分鐘,的確是發生關係了!
頓時之間不知道要怎麼辦...
但我冷靜以平常態度跟他說話!
掛上後,我覺得噁心至極!但又基於工作上,不想讓彼此難堪,
也不想傷害他老婆家庭,更不想傷害我男友!於是封鎖他line好友!
過了三天,他用臉書傳訊息給我,問我為何不回他訊息,他明白了,要我好自為之!我裝傻說甚麼?我不明白,但請你好好對待老婆!
結果被他老婆看到這訊息,那天的事就包不住火了!
他老公請我不要坦承發生關係,會害了他家庭,對我清譽也好不到哪去,
於是我就隱忍,對他老婆,跟我男友說沒有發生關係!
當然他老婆不會相信我跟他沒甚麼!
最後我跟他老婆,我們4個出來當面講清楚!
他拒絕不想聽!從那天形同陌路,刪好友及通訊還有對話內容!彼此也正常工作不接觸!
我也每天都忍著那天那晚的陰霾,對任何已人產生冷漠對待!
一直到最近睡覺時,突然接到一通,他老婆的辱罵聲,罵我是破麻免費的妓女!
要不要介紹幾個男的好好幹你一番的等等字眼...
我只有通聯記錄,證明都是男方打來的,還有主動line我的內容!
他老婆一直用行車紀錄器來威脅我,說有錄到我們上汽旅及對話!
我跟他說,直接拿去告吧!我受夠了!
我要怎麼辦替自己找有力的證據!?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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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1-22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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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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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1-22 14:56 最後編輯日期:104-11-22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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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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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1-22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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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這樣看來你喝酒是在室內,一般來說是不會有監視器的。
二、這個在房間裡面發生的事,你如果提告的話對方又是重罪,九成九以上會否認,所以如果你如果要主張對方乘著你酒醉的情況下跟你做,也就是乘機性交罪,那麼這個部分可能只剩下測謊這個手段了。
三、但,你離開住宿的地方時的狀況、未立即報警等都可能會被質疑。
四、請考慮先離開這個工作環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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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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