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為車禍被告過失傷害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13 15:32
 - 文章人氣:195
 - 個人積分:14994
 - 律師評價:744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之前都可以撤回告訴,撤回後法院會下不受理判決。 當初在偵查中應針對對方受傷之情形進行答辯,爭執受傷與車禍無關。現在已經起訴,建議你自行或委請律師閱卷,研究檢察官起訴所憑之證據何在,以及是否有爭執空間。 若你已經決定要和解,就不用再大費周章,但現在對方態度可能會跟偵查時不同,要自行注意。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13 15:36
 - 文章人氣:245
 - 個人積分:52766
 - 律師評價:1416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照片明顯,並且拍攝的時間OK,還是可以作為受傷的證據,只是證明力高低的問題。
2、倘若雙方無法和解,您可以選擇認罪或不認罪爭執照片,不過認罪與否會影響到法院量刑(倘若法院認為照片可採的話)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13 20:47
 - 文章人氣:224
 - 個人積分:111128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第 1/1 頁
            - 1
 
共 4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