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鄰居、社區、公寓大樓管理 > 華廈管理員藉職務之便將代收住戶之管理費用挪為私用

華廈管理員藉職務之便將代收住戶之管理費用挪為私用

  • 陳小姐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19 08:30 
  • 文章人氣:751
  • 個人積分:2
  • 本華廈管理員,藉職務之便,將代收住戶之管理費用挪為私用,且工程款未如期繳付工程單位,挪為私用。經本華廈管理委員會發現之後,簽立本票以及自白書,原訂會將款項補回,逐月回補,但是四個月已過去,該名管理員並為按時繳回所欠餘之款項,反而累犯再次將代收住戶之管理費用挪為私用。本華廈管理委員會擬採用民事刑事訴訟,以確保本華廈之權益。但是最終重點還是希望能將挪用走的金額大約50萬追討回來,畢竟那是公有財產,預計這幾日會將此管理員解聘,因為他每天還是持續不斷的拿走住戶們的代繳費用。感謝協助...感謝。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19 09:40 
  • 文章人氣:308
  • 個人積分:29590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可對管理員提出刑事詐欺背信侵占等告訴。

     

    2、另可附帶民事請求管理員返還侵占之金額及損害賠償

     

    3、若擔心款項無法追回,可先向法院請求假扣押管理員之財產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