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夥人背信侵占

- 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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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25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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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餐廳成立至今5年多
原是由本人與合夥人計畫共同出資合股成立
成立前由本人報價裝修款100萬
合夥人先行支付裝修款50萬
剩餘50萬則是為本人負責投資餐廳之金額
之後餐廳裝潢工程實際花費以55萬完工
超支部分本人自行吸收轉為剩餘50萬的餐廳投資金額
然餐廳成立後合夥人藉由掌握會計之利
於會計帳上將餐廳資本額設立100萬為其個人獨資
裝潢支出成本認定僅為50萬
假造股東會決議紀錄
以15%的乾股自行認定本人的股權與比例
然依照出資比例
本人應為50%之實股股東
想請教律師
可供證明本人為原始共同出資人之身分,
餐廳每年獲利約200~250萬元左右,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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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25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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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是真的都有出資的話一開始是朋友吧。
二、朋友的話沒有一定要告。
三、證據搜集齊全,讓他想賴也賴不掉,然後再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如果對方願意和解調解的話就和解調解就好了。
四、事情處理告一段落,建議就結束合夥。經營事業可以的話帳還是自己管比較好,靠自己的眼光、自己研究的東西賺錢才是自己的錢。要不然就不要跟別人合夥,自己獨資做生意,錢少一點的話生意可以做小一點。有一本書叫「這小子讓川普讚歎」,就寫說要從小生意開始做起。窮爸爸富爸爸也有寫到類似的觀念…猶太人傳統上也有類似的觀念,不會一天就成大海,要先從小河流開始…
五、先研究相關判決,再來搜集證據,這樣你的搜證才會有力道。證據搜集齊全後再處理,這樣你處理起來就會虎虎生風,進退有據。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我都是這樣處理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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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25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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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大家可以先協商,把條件約定下來,若協商不成,再視是否提起民刑事來追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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