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撫養權
- 周利皇 (周利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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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23 19:12 最後編輯日期:105-05-23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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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請問小孩之主要照顧者為誰?配偶為何忽然離家?建議將事實描述更清楚,現階段可蒐集配偶不讓你們見到小孩之證據。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choulh.ace@gmail.com,或來電0958692651諮詢,謝謝。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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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23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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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將來若提出離婚訴訟並涉及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時,法院會依民法第1055條、第1055條之1規定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去判斷由何人擔任較妥,你要蒐集由你擔任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之證據,或對方擔任對子女不利,此部分要實際面談後才有辦法分析。 若妻子帶子女離家且不讓你們會面交往,提起離婚訴訟或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時,可一併聲請法院暫時處分,酌定會面交往方式,以免將來離婚訴訟拖延時日,產生對你爭取監護權有不利之情形出現。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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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2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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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這樣至少可以先逼對方出來處理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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