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的為純辦公大樓
屋主方因債務糾紛已被對方申請假扣押標的
但屋主將標的出租給要設立補習班的租客
請問一下租客要去申請辦公大樓變更為補習班之用途
依以上狀況是否會影響租方變更使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假扣押是以禁止標的物買賣或設定抵押等物權,而類別變更使用似未在禁止範疇,惟若日後主管機關以此為理由拒?變更的話,應可以回頭向房東主張債務不履行而主張解除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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