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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共有物分割問題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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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7-05 23:43 
  • 文章人氣:384
  • 個人積分:14988
  • 律師評價:743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A房子建置於二人(A,B,C)土地(土地佔用第三人), 並有協議於40年後可拆除返還土地,若協議書成立且有效,立協議書之人都要受到拘束,在40年期間內,無法請求拆屋還地。 惟是否係無償之使用借貸或係租賃契約,目前資訊不明,若係前者,無法請求租金,若係後者,可以請求租金,惟若係後者,當初在分割共有物時應會約定租金,若無此約定,協議書比較偏向無償之使用借貸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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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7-06 15:33 
  • 文章人氣: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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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果當初沒有直接約定需要支付費用

    那恐怕就無法請求了

    而且也無法要求拆除了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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