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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配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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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7-07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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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A現在妻子若未收養A與前妻之小孩,則A前妻之兩名小孩對A現妻之財產沒有繼承權。

     

    2、房屋及房貸會移轉均分到所有繼承人,A之財產均分予四名子女及現妻,A現妻之財產則是由A與兩名子女均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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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7-08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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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非常謝謝您的回覆!想確認下您說的意思是:A的負債→由現妻+4名子女均分,A現妻負債→由A和2名兒子均分,非雙方資產/負債對抵後,剩餘價值再均分給現妻+4名子女。是嗎?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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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8-17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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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繼承的觀念要正確才能正確處理問題,繼承債務是由繼承人連帶負責,繼承人內部雖可約定均分,但債權人可向任一繼承人要求清償全部債務,這是連帶責任的本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