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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我的臉書留言,這樣算性騷擾嗎

  • 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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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7-24 23:44 最後編輯日期:105-07-24 23:59
  • 文章人氣:1050
  • 個人積分:4
  • 11點半左右,臉書上有個陌生人在我的大頭貼留言,讓我覺得很不舒服,請問這樣構成性騷擾

    -他:「 你乾脆把窗簾拆下來不是更好嗎?」

    我 :「為什麼要拆窗簾? 」

    -他:「 我問你會不會拆窗簾呢?」

    我:「 不會」

    -他:「妳可以請妳班上男生拆窗簾等男生都把窗簾拆號妳叫男生把窗簾對摺正方型放到書包裡面把窗簾代回家不要帶回學校喔」

    我:「我還是不懂為什麼要拆窗簾」

    -他:「我是想說妳叫男生把窗簾拆下來可帶回他們家妳叫他們一邊看色情的一邊自衛叫他門把精子射在窗簾上面、 妳想要知到原因出在那裡嗎」

    我 :「你在說什麼」

    -他:「 我是說妳想要知道原因出在那裡嗎」

    我:「出在哪裡」

    -他:「 妳班上男生有沒有人喜歡看色情的影片或是小說呢」

    我:「 我不懂你的意思」

    -他:「 妳先說妳有沒有賴呢」

     

     

  • 王上仁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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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7-25 09:19 
  • 文章人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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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572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92號
  • 1.所謂性騷擾是指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因此該上網留言者已經構成本條之定義。

    2.如果你提出申訴,該留言者之行為並得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同時你也可以申請調解民事求償

     

    --追求真理比佔有真理更加難能可貴。( It is more valuable to seek truth than to own it.)——阿爾伯特· 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