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時,公司要求查看前公司的勞動契約違法嗎?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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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7-25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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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建議你把前公司的勞動契約拿給對方看。
二、如果這家新的公司堅持的話寧可不要這間公司。
三、理由很簡單,如果你會把前一家公司的資料給新的公司的話,以後你在新的公司離職也可能會把新的公司的資料給別的公司。這樣子的面試應該是為了測試你是不是一個忠誠的人。如果你為了自己要找新的工作可以出賣前一家公司,我想我是主管我不會錄取你的。
四、所以你沒有把舊的公司的資料給新的公司是一個很好的作法。
五、我是你我不會擔心你說的內容,畢竟正常的公司面試的時候是不會錄音的,所以你也不用擔心他秋後算帳。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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