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拋棄問題及辦理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8-05 12:15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0210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論是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都建議跑一趟台南地院辦理,或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辦理,避免喪失相關拋棄繼承及限定繼承之利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呂昀叡 (呂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8-05 12:47
- 文章人氣:7
- 個人積分:3230
- 律師評價:109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34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以管轄而言,應是以被繼承人之住所地為管轄,因此不是在屏東辦理而應是台南,另外依民法第1174條第2項規定,拋棄繼承,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所以必須要向法院辦理 而依民法第1153條第1項之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連帶責任。」即採限定繼承之立場,也就是說,繼承了100萬元財產,但被繼承人卻有1000萬元的債務,則僅要以所繼承的100萬元負擔償還債務即可,不須要拿出自己固有的財產清償;但若對被繼承人的債務狀況不瞭解的話,建議還是依民法第1174條拋棄繼承為妥。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1號14樓之5 咸正法律事務所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 http://www.jf-law.com.tw/profile1.html
第 1/1 頁
- 1
共 6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