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哈
- 發問時間:2024-05-06 10:21:22
- 由於好奇心,看到租屋處的女房客房間很好開門,就進去大概5秒然後就出來沒有偷任何東西,但是女房客有裝攝影機所以被錄到,然後被提告,請問初犯會很嚴重嗎? 我也自我反省不該這樣做的。最近沒心情很憂鬱。 我大概率會被判決如何?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5-06 10:21:23
- 依據刑法第306條第1項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次按同法第308條規定,須告訴乃論。。
- 按該但書規定所稱之「建築物」,係指圍有牆壁,上有屋頂,可供居住或其他用途之土地上定著物而言。再按刑法第306條第1項所謂「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係指未經他人同意,無正當理由進入他人建築物而言,而認定行為人是否有正當理由,應就行為人進入他人建築物之目的、所採手段是否屬急迫而必要、所得保障之權利及該他人因而就建築物管領支配法益所受損害綜合衡量。次按犯罪之行為,係指發生刑法效果之意思活動而言;自其發展過程觀之,乃先有動機,而後決定犯意,進而預備、著手及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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