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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昀叡 律師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34號
瀏覽人數:46338
  • 律師經驗:
  • 律師文章: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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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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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曾經辦諸多重大矚目及複雜案件,包括:台北雙子星開發弊案刑事辯護案件、高階警官刑事貪污案件、地方首長利益衝突迴避案件、跨國金融詐欺案件、總統大選地下賭盤辯護案、上市公司背信賠償案等,擅長細緻化處理案件、展佈有效訴訟策略。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
高雄市政府、蘋果日報法律信箱諮詢律師
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律師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鳳山社區大學講師
搜尋結果:共 15 頁,145 篇問答
  • 發問時間:111-07-11 16:05
  • 想詢問,夫妻已離婚20年了,現在對方主張當時雙方原本共同持有的房子,是因為他在精神錯亂的情況下,才以贈與的方式過戶給我,對方主張依民法第75條,贈與行為自始無效,要求我把房子的一半過戶回去. 想知道的是,自始無效是否真的如對方律師說的,沒有時效,都已經20年了,只要法官 判定對方當時真的是精神錯亂,就算我提出時效抗辯也沒用嗎.
  • 發問時間:111-04-25 18:56
  • 國三生安全帽被偷 怎麼處理 目前還沒有報警????現在有點不知道怎麼解決
  • yip
  • 發問時間:109-04-09 23:12
  • 律師您好! 社區樓下鄰居,晚上甚至半夜,只要聽到有聲響(例如腳步聲),就會在外面大喊我們的樓層:X號Y樓,不要再吵了,再吵試試看…等話語,喊到全社區都聽得到的音量 請問這種狀況可以如何處理呢? 感謝幫忙回答!
  • 發問時間:108-08-28 16:26
  • 月前假冒高醫研究生阮惠君以及指導教授楊幸真教授的名義,在打工網站上刊登訪談,徵求受訪者,後於7/29經網站發現後撤下。期間電話與信件聯絡過幾次系所與教授,於今日8/28接獲偵查人員來電,並相約明天中午到案說明。 想請問我該如何做,比較有機會可以讓我重獲新生呢?到案說明需要律師陪同嗎?
  • 發問時間:108-08-28 16:25
  • 月前假冒高醫研究生阮惠君以及指導教授楊幸真教授的名義,在打工網站上刊登訪談,徵求受訪者,後於7/29經網站發現後撤下。期間電話與信件聯絡過幾次系所與教授,於今日8/28接獲偵查人員來電,並相約明天中午到案說明。 想請問我該如何做,比較有機會可以讓我重獲新生呢?到案說明需要律師陪同嗎?
  • Naomi
  • 發問時間:108-08-28 12:30
  • 您好,我在網絡購買一個二手精品包包, 對方說是專櫃購入的商品,購買之前有再次詢問在哪邊購入的, 對方也說百貨公司,所以就下單購買了,但是收到商品時, 商品沒有問題,只是多了一張國外購買才會有的價格標籤, 所以懷疑是國外代購商品,經詢問賣家,賣家也自己說, 專櫃商品不會有國外標籤,那是他另一個國外代購的同款包包標籤, 他順便放進來是要證明他買的全新商品品,但是我懷疑這個包包就是代購商品, 想要退款,他不願意,因為我要他提供專櫃購買證明資料, 他說他用現金購買,也沒有留會員資料,他沒辦法證實商品是專櫃購買, 我是否可以要求退款,或提告詐欺或是怎麼辦? 因為我是因為他說專櫃貨,我才購買,結果收到代購貨,因為只有代購貨才會有國外的價格標籤是美金,而且他沒辦法提供專櫃購買證明,謝謝律師
  • 倪澤
  • 發問時間:108-03-16 15:53
  • 您好,想請問我在3/5跟3/8號連續收到通訊監聽結束通知書,上面寫詐欺,有無獲得監察目的之通訊資料:有,可是後面監聽的電話都是861開頭,我並沒有打過那些電話,請問我該怎麼做,是不是身分被盜用,該怎麼自保
  • 外星人
  • 發問時間:107-07-30 21:41
  •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我是第一次購屋。因工作路途遙遠上下班都需一小時路程,再好友及同事的幫忙協尋推薦下,小弟我剛好看上了我此次購買的新屋。第一次探聽得知的價位因為過於偏高超出我的預算,於是我打了退堂鼓。 之後我女友也因迫於心切因此找上房仲業者,也剛好帶去之房屋與我看上的房屋為同一間!也剛好賣方與小弟女友認識。但價位部分偏高也因靠近大馬路上,認為太吵雜因此小弟女友不考慮此屋。 再一次因緣巧合下我考慮許久後,請我女友再次詢問價位,賣方因此也說他與房仲契約到期了,也降價位。我後來因長途工作也疲累於是我答應購屋! 我因上班關係無法外出,我女友則是服務業工作時間彈性,因此我請我女友幫忙辦理所有所需的程序直到完成購物。而小弟也認為我與女友論及婚嫁了,因此也讓房子共同所有一人一半,對她也有一種保障。 重點問題來了!房仲不久後,找上我女友工作處。進去後不問究竟,直接向我女友要求6%服務費!還偷錄音,意圖誘導我女友承認購屋……還得知似乎帶去看屋時也偷拍照。 之後也接到了支付命令要求我女友支付6%服務費!我當然也去申請異議了。所附上之證據裡,第一張為房仲與賣方之契約<內容沒我女友簽字>,第二張則是我的第二類土地謄本,最後則是偷錄音內容及存證信函。最後近期去調解時,我再三告知此房為我所有,並對他們6%質疑,但房仲居然以4%+2%稱為對的理由,因此我拒絕在談。 小弟認為此房仲意圖想看我第一次購屋及不懂法律條文的情況下,收取高額服務費。(再者不知從哪得知購屋成交價,似乎可能是逼賣方提供的),再此情況小弟可否全身而退呢?或是向他們提告偷錄音或是威脅恐嚇之類的。小弟不懂為何房仲與賣方的簽約,會與我有關係。賣方就算違約也是賣方與房仲業者的問題,為何會把賣方的服務費用及都算在我女友身上。
  • 發問時間:107-04-23 15:07
  • 在公司當會計多次竊取收銀的錢 金額大該2-3千 被公司查到會判多久 如果自首還會被判刑嗎 我很後悔做這件事
  • 妙妙
  • 發問時間:107-04-11 16:12
  • 請問1.父親過世辦理拋棄繼承時,外孫也應該要辦理嗎?2.若母親過世留有房產,父親前妻所生的小孩有繼承權嗎?感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