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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佑 105-06-24 22:47
前幾天收到公司法務通知,要我前去說明,關於我有被匿名檢舉,說我從事兼差的事。我們公司有內規規定,不得有業外收入! 說明當天,法務拿了一本直銷雜誌,晉升名單裡面有我跟我太太的名字,但是這一家直銷的經營者可以:夫妻聯名,實際上並非我從事直銷兼職!我太太並不是我們公司員工! 今天,又接到公司電話,要我證明,我並未從這一家直銷獲取報酬! 但我太太去年的確有收到該家直銷之:執行業務所得! 問題1.匿名檢舉的黑函,若公司要以此為證據,合法嗎?有效力嗎? 問題2.若公司要認定,因此我是有獲得該家直銷報酬,那合法嗎? 問題3.私人公司可以規定員工不得兼差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4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好好跟公司解釋,若公司以此為由將您開除,不見得不合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4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好好跟公司解釋,若公司以此為由將您開除,不見得不合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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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5 00:03

您好,

 

1、公司可由任何管道獲取消息再進一步查證,您與太太確實有從事直銷業務,是以在證據上並無問題。

 

2、若對公司最終認定、懲處不服,可向勞工局申訴,或提出民事訴訟

 

3、公司可以規範員工不得兼職,並無違法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卡特曼 105-06-23 23:54

之前認識朋友的同學,他在作直銷,所以當時想認識對方

看是在做什麼生意,所以加了對方的LINE~

約出來見面,了解過程要先加入會員並交約5萬元的契約費~

說是生前契約,但我當時說沒錢繳這麼多錢,很晚了我先回家去~

但隔兩天對方打電話又說要約我出來談,但我不想去也沒赴約去~

他竟然先打電話跟朋友罵說俗仔....~

後來朋友告知我這件事~

我在LINE上回覆說沒有這麼多錢也沒有答應要赴約~

他就在LINE上罵說俗仔~就算以後跪下求我也很難........~

我覺得有點太過分了~是不是可以告他什麼~

105-05-16 14:16

不好意思,因為家母在5/5跟直銷接觸,被說動購買一張13萬的床墊,當我得知已是一個禮拜後的事情,這筆錢是我們全部的存款,對方表示因為已經拆封使用不給予退款退貨,但是家母有精神疾病,這段時間都精神不穩定有固定回診,在他簽定合約的同時,我不知情也不在現場,請問我可以用什麼方式要回這筆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6 14:49

您好,

 

1、現場觀看實品購買之商品無法要求退貨,若屬直銷參加契約之情形,則有14天之契約審閱期,可於期限內要求解除契約

 

2、您母親若無監護宣告,則其所為之法律行為即具有效力,除非該業務有行使詐術、脅迫等情事,否則要解除契約取回價金恐有困難。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