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到期後但是點交前遇颱風~修繕責任??
- 小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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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7-23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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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大學畢業生,大學4年跟同學合租4房1廳,在台中租屋
房東是台北人,我也是台北人,同學桃園人
契約在7/4到期
6月多就說要我們搬空6/30要看到我們搬光要點交房子
但是因為有同學認為既然約是簽到7/4,當然可以住到7/4
7/4因還有同學東西沒搬乾淨,房東拒絕點交,說要改時間
7/5同學確定搬空
7/12恰巧遇颱風
7/23房東約說點交,並說因為我們之前沒關門窗,以致颱風吹得裡面木板地板被雨淋壞掉,還有天花板甘蔗板也被風吹壞,要求我們修繕,並不返還押金
7/4契約到期後但是到7/23點交程序完成前,我是否還需負善良管理人的責任??
但是7/4搬出後房東太太就打電話說要把"鑰匙給警衛並禁止我們進入那屋子",而且我也搬回台北(事實上不能)
那沒關窗戶後面導致被(颱風)(誰知道1個禮拜後有颱風?欠缺期待可能性??)損毀可以歸責給我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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