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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

  • 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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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10-03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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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朋友因為毒品案 要開庭 可是他沒去

    警察拿拘提票到他家 要帶他去開庭

    而我剛好在他家  所以也一起回警局驗尿

    我沒有食用 可是卻被驗出有反應...

    我沒有前科   可是有反應

    要等法院通知 是多久呢?

    還有可以不要寄戶籍地嗎?

    我這樣在法律上應該是初犯....

    一定要勒戒嗎....還是有別的?

    我不想讓家人知道...

    還請 大大  幫幫忙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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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10-03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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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驗尿呈陽性反應,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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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10-03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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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驗尿呈陽性反應,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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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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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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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10-03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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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驗尿呈陽性反應,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 ... (恕刪)

    可是我是還沒開庭  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收到單子

    是要多久呢

    一定要寄到戶籍地嗎?

  • 呂昀叡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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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10-03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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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關於吸食毒品的部分,若是初犯或是之前雖有吸食但五年內未再犯的情形,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1項、第2項、第3項之規定,可能只送觀察勒戒,若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即會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因此不見得會被法院論罪科刑。
    2. 另外雖然檢察官也可以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4條規定為緩起訴處分並命令戒癮治療,如此您則不須在拘束人身自由的情況下拘禁在一定處所,但實務上不常使用,因為毒品犯罪的再犯率極高,但您若是沒有前科的話,倒是可以有機會爭取,此部分建議儘速撰擬刑事答辯暨聲請戒癮治療狀給地檢署(須針對個人素行方面、家庭經濟面、工作面及學歷面等)。
    3.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 http://www.jf-law.com.tw/profile1.html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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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10-04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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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0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閣下若施用二級毒品,驗尿呈陽性反應,建議您應盡速委託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對施用一、二級毒品者,經警察機關查獲移送檢察機關偵辦,檢察官根據警方移案之筆錄等相關資料偵訊後,認有觀察勒戒必要者,則向法院聲請裁定觀察勒戒處分,獲裁定後即移送看守所(或少年觀護所)附設觀察勒戒處所接受觀察、勒戒。
    2. 建議閣下在地檢署檢察官尚未向法官聲請裁定觀察勒戒之前,速具狀請求檢察官准許【附命完成院外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以上回覆如仍有疑問,歡迎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菁英團隊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律師資經歷:前國防部軍事檢察官、法官等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