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民是借款糾紛 應該是沒有刑事責任的問題
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如果對方沒異議 確定後就可以執行對方財產
如果有異議 則視為提起民事訴訟
你就需要出庭跟法官報告
聯繫資料都可以提出作為證據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單純民是借款糾紛 應該是沒有刑事責任的問題 可以直接 ... (恕刪)
可以直接 ... (恕刪)
可是警察說 網路上的留言也不能當做證據
一定要借據才能提出告訴 是這樣嗎?
我跟他的對話裡面有問他 欠我多少錢 他回我3萬9 這樣不能算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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