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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方避不見面

  • 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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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2-22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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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被機車載的乘客,肇事者開車撞機車後方,導致我甩出摔斷一顆牙、一顆牙神經壞死,臉部擦傷、部分縫合、擦傷留下疤痕也需要醫美復原,至今兩個月肇事方完全沒出面只推給保險公司,開車車主交通鑑定是7機車是3,機車車主也剛好在當兵,也說還在等對方回覆,這樣肇事方有刑事責任嗎?我若提告肇事車主可以以刑逼民事訴訟嗎?最糟糕的情況還向機車車主求償,他再去與開車車主求償?
  • 王奕淵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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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2-22 00:21 最後編輯日期:107-02-22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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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91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636號
  • 你好!! 你的情形對方可能已經涉及刑事責任(過失傷害)並且聲請證據保全,你可以在刑事起訴之後附帶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賠償損失,建議你盡速蒐集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 tel:0977026761 lineID:lenny3220462 e-mail:lenny3220462

    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心你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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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2-22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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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請考慮假扣押以防對方脫產。另,如果現場有監視器的話建議具狀聲請保全證據。

    二、刑事告訴期間是六個月,如果要告的話要注意時間。

    三、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不會因刑案進行而停止計算,請注意時間。

    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電話0928967948

  • lawyer660129
  • 沈明顯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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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2-22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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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7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544號
    • 我是被機車載的乘客,肇事者開車撞機車後方,導致我甩出摔斷一顆牙、一顆牙神經壞死,臉部擦傷、部分縫合、擦傷留下疤痕也需要醫美復原,至今兩個月肇事方完全沒出面只推給保險公司,開車車主交通鑑定是7機車是3,機車車主也剛好在當兵,也說還在等對方回覆,這樣肇事方有刑事責任嗎?我若提告肇事車主可以以刑逼民事訴訟嗎?最糟糕的情況還向機車車主求償,他再去與開車車主求償?

    一、你受有傷害,當然你可以依法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告訴乃論之罪,被害人於知悉六個月內要依法提出告訴。你可以於檢察官偵查終結起訴,附帶民事損害賠償。當然也可以在偵查程序中與被告試行和解,和解後再撤回告訴。

    二、如果偵查有可能超過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二年時效,你可以單獨另提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09號3樓→台北信義安和站5號出口,出站後左轉直行約150公尺即可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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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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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2-22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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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機車車主與汽車車主要負連帶責任。

    二、但是兩個人的時效是各別起算,所以不是等到汽車車主拿不到錢再跟機車車主要。如果你有打算請求他們賠償的話建議一併起訴。

    三、假扣押很重要,如果沒有辦假扣押對方脫產就麻煩了,一般律師比較容易忽略這個,所以我再次提醒你考慮是否辦假扣押。

    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電話0928967948

  • lawyer660129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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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2-22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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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0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按刑法第284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刑事案件和解,通常是指以民事賠償的條件,來緩和刑事的訴追。例如,因車禍造成的過失傷害(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屬告訴乃論罪),如果當事人間在刑事案件第一審辯論終結前,針對賠償的條件達成和解者,就可以在和解契約中附加一項條件,「告訴人(即被害人)應撤回刑事案件」。
    2. 建議委請律師協助,本所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承辦訴訟業務服務縣市:宜蘭、基隆、台北、士林、新北市、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橋頭、屏東、台東、花蓮、澎湖、福建金門、福建連江。
    3. 所長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關心您 !

  • 趙平原
  • 李路宣 (Lewis/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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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2-22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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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50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11438號
  • 依你敘述,

    建議你直接對汽車車主跟機車車主一起提起刑事傷害告訴,

    以免超過六個月告訴期間,

    之後若有和解成功再行撤告也可以,

    提告可以請律師或者自行提告,

    等到刑事部分起訴,再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你的損失(包含醫藥費、工作損失等等)

    祝你早日康復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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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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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2-22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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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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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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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對方可能涉犯過失傷害罪,您可於六個月內提起告訴,在檢察官偵查終結起訴後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詳情可提供相關資料以便精確評估,如有疑問可來電或加LINE洽詢。

    趙友貿律師

    學歷: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現任

    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家事專科律師及扶助律師

    新北市青年律師服務團律師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桃園市政府法律諮詢顧問

    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協會網址:http://www.help.org.tw/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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