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毀謗、侮辱、妨礙名譽 > 關於誣告

關於誣告

  • ivy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7-03-05 16:01 
  • 文章人氣:318
  • 個人積分:6
  • 我無故被前夫的女友傳一些不雅字眼的簡訊,簡訊如下:我不知道為什麼你要出頭那麼多?電話換了,不夠明白意味嗎?不要這個家的人是你 ,這個家裡的人也都非常討厭你,所有的事我都知道,有自尊的人就不要再打電話來了,你是一個什麼樣的女人?小孩是無辜,別在拿小孩做藉口了,妳前夫很無奈了,被背叛的人是他,請你學習自愛吧!不受歡迎的你就遠離這個家人,你很多男人不是嗎?也不該在重蹈覆轍行為吧!你的行為妳前夫全跟我說過,他家人都知道你偷客兄,我全知道,自愛點吧!更不要丟人現眼要去麻煩別人叫別人轉達他打電話給你,超級無恥的行為!留一點自尊給別人探討吧!就是我知道你是如此的女人,所以他要我打電話跟你說明,他也說了不是嗎,叫你不要再打來不要害他了,怎麼這樣不知廉恥的打電話來呢?妳前夫跟我說,你下體很大,做愛沒感覺很不爽!這樣夠明白了嗎?一個女人要懂得珍惜自己的肉體,學習一下吧!我原本不想跟你說這些話,但你太超過的打電話來給他,電話打不進來就該懂意思已封鎖你。是你影響到我們的生活,所以我有權利通告你,不要再做這些舉止了。 我不甘心被污辱,想回傳可是前夫與他女友都把我封鎖了,於是我另開一個臉書帳號把我回的訊息傳給他們,我傳:妳沒資格說我!我什麼時候跟前夫糾纏不清??!小孩子他不聞不問!把他丟中和,問什麼都不知道!請問妳是誰?有什麼資格說我怎樣!?我也不想跟妳有接觸!有多賤也是彼此彼此而已??女人的臉!沒本事的人才會說出下體怎樣!你沒下體嗎?下體有沒有感覺關我啥事,妳自己慢慢享用! 她用我回傳的簡訊去警察局告我妨礙名譽,我筆錄也製作完成,請問我可以反告她嗎?我要反告她的時間點是在檢察官認為之後再提告嗎?還是我隨時都可以去警察局告她?
  • 沈明顯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7-03-05 16:35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3846
  • 律師評價:77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544號
  • 一、你當然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二、所憑依據,也是你們的對話內容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09號3樓→台北信義安和站5號出口,出站後左轉直行約150公尺即可到達。

    歡迎加入line:lawrence03

    Fb:恪明法律事務所

    恪明法律事務所陳玉庭律師、沈明顯律師關心您

    電話法律諮詢:0906391006:0920361006

     

  • 王奕淵 (王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7-03-05 16:42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20994
  • 律師評價:291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636號
  • 你好!! 你的情形對方已經涉及刑事責任(通姦),你可以在刑事起訴之後附帶民事訴訟(妨害家庭)向對方請求賠償損失,建議你盡速蒐集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對話紀錄便是證據,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  tel:0977026761  lineID:lenny3220462   e-mail:lenny3220462

    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心你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7-03-05 19:24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102062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告您妨害名譽不會成立。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7-03-05 20:23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97198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針對您所描述之情況,尚難有妨害名譽的問題。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7-03-05 23:32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私人訊息間往來的內容,縱使有辱罵或不實之事實陳述,都不會構成妨害名譽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李路宣 (Lewis/主持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7-03-06 11:48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10858
  • 律師評價:150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11438號
  • 若單純你們兩人這樣互傳訊息,看起來不會有構成妨害名譽的可能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
    ☆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
    ◆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
    ◇基隆/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高雄/金門/澎湖→為你走透透!

  •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分為法務、地政、及智慧財產三大部門團隊,各由十年以上經驗之資深法務、地政士、專利工程師團隊所組成,主持律師為李路宣律師。電話免費諮詢:(02)2779-0083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7-03-06 16:53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7064
  • 律師評價:422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 您好:

          如僅有兩人的私訊尚不構成妨害名譽,詳情可提供相關資料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加LINE洽詢。

     

    趙友貿律師

    學歷: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現任

    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家事專科律師及扶助律師

    新北市青年律師服務團律師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桃園市政府法律諮詢顧問

    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協會網址:http://www.help.org.tw/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LINE ID:@ijv7028f

    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趙友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