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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降職,我該如何做?

  • 小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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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0-04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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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熱心的律師,幫幫我

    我被公司從副理降職為主任,並派任到別處。我當天即表明不同意(有錄音)

    當天之後我說想請5天特休,公司跟我傳line表明可以,但交換條件是

    要我到公司完成交接,才會答應讓我請特休。

    我line回說我會去公司(但沒說去交接二字)

    以上都用傳line。

    所以下星期一就是我跟公司說會去的那天,但這星期五我寄的存証信函已確認寄到公司了,內容為公司已違反勞基法,我方在降職當天終止雙方勞動契約。那請問我還要去公司一趟嗎?

    因為我擔心是我沒去公司,我請假那幾天,公司以超過3天給我算曠職,

    因為LINE上我說我會去,他才答應我請特休。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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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0-04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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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違法降職,可以向勞工局檢舉,也可以要求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等。

    2、但是與特休沒關係,您的特休仍然必須符合請假規定,否則確實可能遭定是無故曠職。

    3、建議您應該回去辦理請假手續,如果公司刁難,可以直接向勞工局檢舉。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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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0-04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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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從上開內容看起來,您似有同意降職;又降職處分到底合不合法,可能也有爭議,公司既答應您請假就不會從您請假日起算曠職,但您終止勞動契約是否有理由、能否據此請求資遣費,就有商榷餘地。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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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0-04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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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考慮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提告,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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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0-04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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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6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勞動基準法第10-1條: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五、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是倘雇主有違反上開規定將您調動職務,您可以向在地勞工局提出申訴及調解,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王上仁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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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0-04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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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572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92號
  •  如果你認為公司違反勞基法,恐怕直接終止勞動契約不是一個最佳上策,可以與律師再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