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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求償

  •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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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1-12 17:28 
  • 文章人氣:313
  • 個人積分:14
  • 父親因車禍向對方及對方的保險公司求償,到現在仍未和解,但父親日前因心肌梗塞死亡,請問其中「慰撫金」部分是否仍可以要求賠償?感謝您。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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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1-12 18:02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44826
  • 律師評價:467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193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損害賠償,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聲請,定為支付定期金。但須命加害人提出擔保。
    第 195 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倘您父親並無肇事責任,其可以請求部分包括實支實付醫療費用、看護費用,勞動能力減損、薪資減損、維修費用等及精神慰撫金,除精神慰撫金由法院裁量外,其他部分均係有證明,且若您父親死亡係與本件車禍無涉,則肇事者只需負擔行為時之損害賠償即可,建議您可以委任律師為之,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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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1-12 22:10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10218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李路宣 (Lewis/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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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1-13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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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50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11438號
  • 您好:

    父親於車禍事件中若有慰撫金的請求權

    由於雙方未和解

    因此除非父親生前已提起訴訟

    否則無法由繼承人繼承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基隆/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高雄/金門/澎湖→為你走透透!

  •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分為法務、地政、及智慧財產三大部門團隊,各由十年以上經驗之資深法務、地政士、專利工程師團隊所組成,主持律師為李路宣律師。電話免費諮詢:(02)2779-0083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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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1-13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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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22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 您好:

           精神慰撫金的部分,會看個案受傷程度輕重、肇事責任分配、車禍發生後傷者的身心狀況等為綜合判斷,故是否生前就有提出?詳情建議提供相關資料以利評估。如有疑問可來電或加Line洽詢。

    趙友貿律師

    學歷: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現任

    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暨家事專科、勞工專科、消費者債務清理專科律師及扶助律師

    新北市青年律師服務團律師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桃園市政府法律諮詢顧問

    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協會網址:http://www.help.org.tw/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LINE ID:@ijv7028f

    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趙友貿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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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1-13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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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壹、預約電話0928967948,楊俊鑫律師

    貳、本案建議:

    一、仍要求償。

    二、只是以繼承的方式處理而已。

    三、如果是起訴後往生,要寫個狀紙聲明承受訴訟。

    四、請節哀,不要太難過。

    參、楊俊鑫律師簡介

    一、我的專長是查判決,先查出其他勝訴判決,參考其勝訴因素,再搜集證據。先研究再搜證則搜證方向不至於偏離;證據齊全之後再處理勝算就會高。

    二、刑事案件目標,我希望當事人能在偵查中就打贏官司,早點脫離訴訟回歸正常生活。

    三、民事案件目標,我希望當事人打官司是打有實益的官司,不要官司打完變成一場空只拿到勝訴判決沒拿到錢。

    四、現任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

    五、獲頒法扶優良律師。

    六、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法官助理近五年,熟悉法官心證形成過程。

    七、民國95年律師高考及格。

    八、金石國際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九、黃進祥律師事務所受雇律師。

    十、二間不動產仲介公司法律顧問。

    肆、事務所聯絡方式:

    對於您所提的問題,我們有多次妥善處理之經驗,讓熟悉您問題的律師誠懇的為您服務 ,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來與律師詳談,我們會設身處地,以同理心為您解決問題。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FB: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8888/詳談地點: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一段152號7樓707室,中山捷運站2號出口直走到中山北路右轉,薩莉亞樓上。*來所前請務必先預約喔!服務範圍: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基隆地方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新北地方法院、桃園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苗栗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及各該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分局及派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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