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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成立公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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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6-07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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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甲乙丙三人合資成立公司,要訂定"合作備忘錄",請問效力與

    "共同經營合夥契約書"一樣嗎?內容是否完全相同?

    再者,可以訂定合約存續期間多久嗎?比方說2016年1月1號至2019年12月31號。

     

    謝謝!

  • 王奕淵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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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6-07 14:30 最後編輯日期:108-06-07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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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91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636號
  • 你好!! 你的情形可以考慮由專業人士替你們就合夥事業,擬定合夥契約加上法院公證,以杜絕後續法律糾紛。其他訴訟策略以及證據蒐集辦法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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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心你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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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6-07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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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7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667 條:稱合夥者,謂二人以上互約出資以經營共同事業之契約。
    前項出資,得為金錢或其他財產權,或以勞務、信用或其他利益代之。
    金錢以外之出資,應估定價額為其出資額。未經估定者,以他合夥人之平均出資額視為其出資額。
    公司法第2條:公司分為左列四種:
    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三、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其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四、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公司名稱,應標明公司之種類。
    是民法合夥契約與公司法公司規範內容並不相同,此部分需先釐清您與出資人係以何種方式為之?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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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6-07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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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整理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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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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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6-07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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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 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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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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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6-10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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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名稱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約定什麼樣的權利義務,至少應該包含三方的權利義務、日後如何轉型為公司、契約存續期間、如何終止等。

    2、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撰擬並擔任見證以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