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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債務糾紛

  • Ros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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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9-26 01:31 
  • 文章人氣:300
  • 個人積分:18
  • 想請問諸位律師:朋友向我借款時說的原因是家人過世! 我若想要查是否真的存亡!能以什麼名義向法院申請調?對方戶口 攸關我是否可提告詐欺!因為想查證!(目前已聲請支付命令、但還沒下來) 才有望提告刑事附帶民事
  • 胡世光律師 (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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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9-26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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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86 │ 律師證號:106臺檢證字第13791號
  •  你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建議儘速約詢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以利下精準法律意見判斷,並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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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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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9-26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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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0220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整理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協助提出刑事告訴,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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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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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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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9-26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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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整理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協助提出刑事告訴,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吳政航 (林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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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9-27 00:55 最後編輯日期:108-09-27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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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1 │ 律師證號:111臺檢證字第16639號
  • 別想得太複雜,若支付命令下來後要你查債務人的戶籍謄本,到時候你就有地址了,有地址就可以去他戶籍地拜訪。
    另外你也只能查債務人戶籍謄本,沒辦法查他「家人」的謄本...
    「家人過世」有沒有提到哪位家人?記得要蒐集證據,不然刑事逼不出來又不起訴,就浪費掉了...
    用家人過世這個理由,一般都是出來拼的,難道他只有這個家人?沒其他家人能協助處理身後事?

    最後,若之後支付命令確定下來,也不需要刑事附帶民事,多此一舉..
    刑事只是逼他出面而已...
    若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與本所聯繫,謝謝

  • 理醫法律事務所
  • 李路宣 (Lewis/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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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9-27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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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50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11438號
  • 您好:

    目前您無法以任何方式調閱對方家人的戶籍資料

    若您目前僅止於懷疑階段,建議您可以先掌握些許證據後再提告

    偵查中可以請檢察官協助調查是否確有此事

    否則可能會有誣告的風險

    如果您的目的只是希望對方還錢,聲請支付命令已足達到目的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基隆/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金門/澎湖→為你走透透!

  •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分為法務、地政、及智慧財產三大部門團隊,各由十年以上經驗之資深法務、地政士、專利工程師團隊所組成,主持律師為李路宣律師。電話免費諮詢:(02)2779-0083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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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10-11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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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7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39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是詐欺罪嫌需行為人有使用詐術使您為財產處分,方會成罪,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