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受傷,被欺騙
- 李詩皓律師 (力禾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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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0-04-13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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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情的損失沒有辦法請求賠償,若對方的欺騙行為涉及騙財,才有可能提告。
如有其他法律問題請來電或Line,我們團隊提供免費法律諮詢。(不含出庭怎麼說、書狀怎麼寫,此類問題的回覆)
力禾法律│(02)2755-1003#22│LineID:boycoco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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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詠善 (喬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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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0-04-1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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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應該這麼說,感情受騙算不算民法的人格權受到侵害,進而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在傳統觀念裡是不行的,但是近幾年來法院實務有開始慢慢鬆動,有實務見解認為,被告隱瞞已婚生子的身分,以甜言蜜語說要規劃結婚啦、生小孩啦等等的話術,讓原告陷於錯誤誤信被告是單身,多次與被告發生性關係等,構成侵害人格權的侵權行為。
因此還是有機會成立的哦,不過就要看證據的強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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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國政 (黃國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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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0-04-13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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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進一步看有無可能主張例如貞操權、甚至名譽受損?
所有證據,一定要仔細、確實地蒐集、留存!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具體案情,可以加入LINE之後討論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建議您可以與我討論,讓我處理及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便作出正確、對您有利的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聯絡!
方便的話,可以把資料提供給我過濾、判斷。
~相關後續,可以與我聯絡之後一併討論~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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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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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0-04-13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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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第197條: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
是民法第195條非財產損害請求賠償須以遭受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方能請求,本件就相關事實及爭點因您並未說明,是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魏克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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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0-04-13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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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法官認為是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可請冬賠償,在將鬼島發生的事,隨著自自心證證濫用和判斷,任何事沒有不可能,否則鬼島為何廟宇愈建愈多,眾人寧可信鬼不信人。
二、本所愛務宗旨:
開闢天地、日月重光、肅清萬里、總齊八荒。
除暴案良、實現正義、冤案平反、青天再現。
三、強權勝於公理、公理弱於強權,公理在大炮射程內。
四、法官訓練所23結業、財稅人員訓練所72年班結業。公務員高等考試及格、公務員普通考試及格、軍事法院法官、軍事檢察官特考及格、國家調查員特考及及格。
五、服務地區:台北、台中、新竹、苗栗、南投、台南、高雄、宜蘭、台東。
五、請洽詢 :0911-368-561、公理((強權) 律師事務所 - 魏克仁
- 趙浩程 (Jayden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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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0-04-14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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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 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 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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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提告,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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