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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問題

  • 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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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4-16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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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師大大您好

    我的房子因最近要賣掉,但因6年前有出租給房客,但房客4年前搬走後至今

    未將戶籍移出,導至土地增值稅不能以自用住宅為申請只能以一般申請費用上差了一倍,現聯絡上前房客但房客一直不出面簽無租賃關係申請書證明過去一年確實不在我們這租房,請問要以法律何種條文可告對方,跟對方求償這多出的費用呢?還是稅捐處那有其他方式可申請證明房客過去一年確實不在我們這租房呢?或是有其他方式可讓前房客出面簽申請書呢?

  • 謝政恩 (謝政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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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4-16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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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18 │ 律師證號:105臺檢證字第12816號
  • 您好,除可發函要求前房客自行遷出,以及提出已有數年未居住的聲明書外,另可參考戶籍法第48條以下的規定,由戶政機關協助處理移出前房客的戶籍。

    謝政恩律師(James C.E. Hsieh) 政大風管所碩士/政大法律系學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臺北市100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102號5樓 Tel:(02)23966080 Fax:(02)23966077 Cell:0919731236 Line ID:waele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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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4-16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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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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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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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4-16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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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房屋所有權人可以利害關係人申請將該名房客移出戶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ID:lawhelp24)、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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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4-16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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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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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4-1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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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5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本件就相關事實及爭點尚有待釐清,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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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4-19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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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謝政恩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除可發函要求前房客自行遷出,以及提出已有數年未居住的聲明書外,另可參考戶籍法第48條以下 ... (恕刪)

    謝律師您好

    想再請教一下現對方於今年4月已遷出戶籍了,但現對方惡意刁難不出面簽訂無租賃關係申請書,若要直接走法院的話我是去警察局那直接向對方提告呢?還是直接請律師寫訴狀提告?進行的方式要如何處理?若去警局提告的話要以什麼哪種條文向對方提告呢?

    再麻煩大大幫忙告知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