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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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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1-16 08:12 
  • 文章人氣:312
  • 個人積分:72
  • 請問當初遺產匯到兄弟姊妹其中一人的帳戶中,因為擔心有債主,所以想說等到法律追朔期後在處理,最近討論時對方說那是給他的錢,當初大家也都是口頭上說而已,並沒有紙本或是錄音,請問我們其他人還有辦法拿回自己的權益嗎?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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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1-16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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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7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是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且契約並非只有書面契約,口頭契約只要符合民法第153條規定契約即成立,惟倘日後兩造就口頭契約有疑義,將較難舉證,本件需審視當初匯款係贈與?抑或共有遺產?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是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無法主張法律上權益,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吳于安 (吳于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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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1-16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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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37 │ 律師證號:(104)臺檢證字第12214號
  • 若您這邊有其他人可以作為證人證明當初的約定,或許可以做為佐證,或者您將當初遺產協議相關的資料line提供我們,我們來看看有無任何可以佐證的資料,以利我們提供您協助。

  • 如有進一步問題,或想要有一個長期的律師諮詢管道,歡迎加line詢問:@honganlaw
  • 謝政恩 (謝政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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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1-16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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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18 │ 律師證號:105臺檢證字第12816號
  • 您好,依照你所述,可能遺產分配協議書已寫明給某特定人,則其可能得據以主張其他人無請求權利,故須就私約部分為相關舉證,例如證人證詞等等,也非全然沒機會(不協商或提訴就更沒機會)。

    如有疑問,歡迎聯繫!

    謝政恩律師(James C.E. Hsieh) 政大風管所碩士/政大法律系學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臺北市100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102號5樓 Tel:(02)23966080 Fax:(02)23966077 Cell:0919731236 Line ID:@036nxkvu(搜尋ID時,@也要填入) / 行動條碼:https://lin.ee/p50cGMn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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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1-16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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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47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如果有其他繼承人可以作證,仍可以跟對方求償

    現階段可先蒐證,例如錄音或對話紀錄(詢問對方該筆金額,取得對方承認的證明)

    蒐集足夠證據後,建議可委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要求限期返還,如果不理

    可考慮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跟對方求償。

    如果需要協助或者有其他問題,建議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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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1-16 22:06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10808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能否拿回,關鍵就在於對方是否承認,若否認則舉證責任會落在您方。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