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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調解簽名後又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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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28 22:05 最後編輯日期:111-05-28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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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

    我與對方在法院調解委員的勸說下.雙方及調解委員都在法院的"調解單"上面簽字了. 哪知道到了法官面前因為道歉書有塗改. 對方說回去再重新打一張下一次開庭再簽名.因已12點多了法官也同意. 哪知道對方返家後就後悔了.

     請問律師. 依據那張法院 調解單(上面有雙方及調解委員的簽名).  這樣算是一種書面的約定(契約)嗎?   謝謝

    補充說明:  我上面所說法院的 調解單 是指調解委員在先行調解時的書面表格. 經雙方及調解委員簽名後 再把這個書面表格呈給法官開庭核定 . 並不是  調解筆錄 !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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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28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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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6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是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且契約並非只有書面契約,口頭契約只要符合民法第153條規定契約即成立,惟倘日後兩造就口頭契約有疑義,將較難舉證,本件需釐清兩造調解書內容為何?兩造是否受調解成立之拘束?均需釐清,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且對方,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戴士捷 (傑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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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28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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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0 │ 律師證號:105臺檢證字第12947號
  • 您好,

    您說的法院調解單如果是指法院調解庭的調解筆錄,則依強制執行法第4條規定有確定力及執行力,無法反悔。

    如需律師協助,可加Line: jackdai221。

    政大智慧財產及科技管理研究所碩士/政大法律系學士

    Line ID:jackdai221

    手機:0958888968  

    Web: https://jacktailaw.com

    FB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jacktaiatlaw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75號6F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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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28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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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37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

    1、調解書或調解筆錄,如果經過法院蓋章核定,就有跟確定判決一樣的效力,不能反悔。

    2、是一種契約,但效力更強大,對方拒絕履行,您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3、因為不清楚實際情況,建議可以加LINE ID :lightkao提供完整經過,進一步諮詢該怎麼處理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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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28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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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願按筆錄履行,可再聲請執行之;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提告,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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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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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您說的法院調解單如果是指法院調解庭的調解筆錄,則依強制執行法第4條規定 ... (恕刪)

    補充說明:  我上面所說法院的 調解單 是指調解委員在先行調解時的書面表格. 經雙方及調解委員簽名後 再把這個書面表格呈給法官開庭核定 . 並不是  調解筆錄 !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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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30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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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0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調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者,當事人得向原法院提起宣告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2項固有明文。惟依該條第4準用同法第500條規定,應於30日之不變期間內提起。我們非常重視閣下所陳述的問題,為確定您有哪些需求,請撥本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亦可鍵入LINE ID (AK6789336)加入好友,您將得到專業的法律協助。
    2.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