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丈夫外遇將房子賣給小三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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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09-09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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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您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出裁判離婚訴訟,向丈夫提出剩餘財產分配的請求,並把投入房子的金額納入
2、但沒有辦法直接要回房子本身
3、另外,您可以提告小三,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
4、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 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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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電話:0988679260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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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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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09-09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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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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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國政 (黃國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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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09-09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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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進行離婚訴訟,就無法連帶把房子價金討回;至於,單純要把「房子」這個標的物討回,那可能就沒有辦法(按照目前已知事實)。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相當豐富;然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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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09-09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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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房子是我方的,否則丈夫有權處分財產。
2、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已經涉嫌侵害配偶權,我方可以求償損失、要求離婚、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並主張對方涉嫌脫產。
3、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以保障權益,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葉鞠萱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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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09-09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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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947 │ 律師證號:91台檢證字第53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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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據您的敘述,建議您盡速攜帶資料前來本所與律師詳談,讓律師協助您釐清事實並提供最佳解決方式,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為本所相關成功案例:
遭家暴力離家,配偶訴請交付子女,本所律師協助取得內容完整之保護令及促使其配偶撤回聲請交付子女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99
請求離婚、家暴賠償及扶養費,律師協助迅速解決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43
律師協助經由調解迅速離婚及取得未成年子女之親權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14
律師協助成功離婚並免予支付贍養費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09
前夫糾糾纏,提告離婚無效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12
律師協助經由調解成功離婚及向對方取得剩餘財產分配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85
律師協助經由調解成功離婚及使對方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69
夫長年家暴,律師協助獲判離婚、賠償費及財產分配共500餘萬元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5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line電話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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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www.alicelaw.com.tw)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學經歷
【學歷】政治大學法學士、成功大學法學碩士
【專業資格】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專利代理人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經歷】
台北律師公會家事法委員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司法鑑定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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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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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09-09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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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刑法第239條: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編 註:本條文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依據司法院大法官民國 109 年 5 月 29 日釋字第 791 號解釋,對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性自主權之限制,與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是首先就刑事通姦罪嫌部分,業已經大法官解釋除罪化,故無法提告刑事通姦罪;再按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第 185 條: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第197條: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是就民事部分您可以據上開法文提出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惟實務上法院審理會依據您所提出之證據衡量所受配偶權侵害情節情事,據以裁判賠償基礎;至於時效消滅部分,可能須釐清對方知悉之時間為何?最後,倘不動產所有權非您,亦非借名登記,所有權人有權處分,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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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09-10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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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法第1020之1條文規定:1.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就其婚後財產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他方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者,他方得聲請法院撤銷之。但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不在此限。2.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就其婚後財產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他方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者,以受益人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他方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 如果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另一方配偶外遇並贈送房子與豪華名車給小三,在法律上受害配偶是有權可以將房子、車子討回的。
- 若需律師協助,歡迎加入本所LINE 帳號 (AK6789336)設為好友或聯絡本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您將得到專業的法律服務,本所可針對個案依法律專業進行評估,提供您參考。
-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

- 鐘晨維 (Q毛律師鐘晨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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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09-12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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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歡迎加賴:@488wfelu(https://lin.ee/lIY6VJ7)(律師親自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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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您目前對案件敘述較為簡略因相關法律問題比較複雜 ,建議您搜集好資料及證據跟律師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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