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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漏水

  • 租屋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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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0 14:17 
  • 文章人氣:129
  • 個人積分:2
  • 7月初剛租屋,租屋於7/26發生漏水,於9/7才完全施工完成 月租金11600,影響的空間範圍是房間的1/4 求償租金減免 1、影響的空間:月租金 11,600 × ? × 1.47 = 4,263 元 2、事後清潔:因有施工粉塵,但建商未履行責任鋪設養生膠帶,導致空間粉塵瀰漫 人力與時間: 2 人 × 5 小時 人力成本估算:5,000 元 3、其餘財務損失:床包1200、隔絕粉塵的防水墊169、電腦椅1200、清潔耗材400 共求償約12500,上個月已有先給3000元,還有9500人仍在求償中 但房東主張本次漏水源頭經查為隔壁鄰戶女兒牆結構滲水所致,該部分屬鄰戶產權,並非本戶所有或可控制的設施範圍,並非因我們出租空間之瑕疵所引發。為避免問題持續惡化波及承租空間,我方出於責任感與同理心,主動協助聯絡施工處理,實屬額外協助。 期間亦經您多次明確表示,希望由您自行與施工單位聯絡安排時程,避免房東過度介入,我方完全尊重並配合,並無強行介入或干涉施工進度與手法。若因此產生粉塵或其他不便,並非因我方故意或過失所致,亦難構成我方需負責的依據。 即使在法律上並無責任,我方仍體恤您因此受影響,願意提供 2000慰問金,作為對此次事件的關心與誠意。此為善意表達,並不構成和解或賠償金之性質。 若您仍堅持以「賠償」或「租金減免」名義主張進一步金額,則將涉及法律層面之解釋與舉證。我方將保留所有法律立場,並建議您可逕行依法申訴,我方將依法應對處理。 如對目前居住安排有所疑慮,您亦可考慮提早終止租約,我方將依契約規定無息退還押金,並協助您另覓適合處所,避免持續爭議擴大。 再次強調,包含本次 2000元與前次 3,000 元補助,皆出於體諒與好意,並非義務。此已為我方最大誠意,亦盼雙方至此止爭,回歸理性與平衡。 他將責任推卸給鄰居、建商,要我方吸收其餘的責任這樣是合理的嗎?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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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0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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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077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本律師擅長處理租賃糾紛,經驗豐富。

    1、對方的說法並非合理,您可以委託律師協助,出面幫您跟對方協商

     

    2、另外,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主張我方權利,並且反駁對方違法違約之處

     

    3、如果私下和解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

     

    4、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電話:0988679260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本平台為匿名詢問,高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並未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沒有幫助的廣告回覆」。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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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0 18:00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2784
  • 律師評價:1417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漏水原因確實非可歸責於房東,我方應該向管理維護者求償,例如管委會或是建商;反之,則我方可以向房東求償損失。

    2、如果對於漏水原因有疑義,我方應該找技師或是工程公司確認漏水原因。

    3、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循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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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0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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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99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185條: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

    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第197條: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

    第 213 條: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第423條: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應於租賃關係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

    第429條: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

    出租人為保存租賃物所為之必要行為,承租人不得拒絕。

    第434條:租賃物因承租人之重大過失,致失火而毀損、滅失者,承租人對於出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是本件需釐清侵權行為人係何者?房東有無須付修繕之責?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您可以先向在地區公所抑或法院聲請調解,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鐘晨維 (Q毛律師鐘晨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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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2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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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8 │ 律師證號:111臺檢證字第16822號
    • 您好~
      歡迎加賴:@488wfelu(https://lin.ee/lIY6VJ7)(律師親自回覆)
      或來電     :02-23811068詢問
      我們有相關訴訟經驗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由於您目前對案件敘述較為簡略因相關法律問題比較複雜 ,建議您搜集好資料及證據跟律師洽談
      限於字數關係。
      相關案件細節可以直接加官方Line後討論
      律師將跟您說明訴訟策略及正確流程,以保障您的最佳利益
      本所承辦非常多類似相關案件可上ig:qhairlawyer(https://reurl.cc/qrd3bp)
      官方網站:貴陽法律事務所(https://qlawyer.pro)(西門捷運站五分鐘)查看成功案例分享及相關法律常識
      期待您的回覆,律師會再完整跟您分析
      祝福您萬事如意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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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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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8214
  • 律師評價:492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 建議您先確認該漏水事件的責任歸屬,因為原則上來說房東是有修繕漏水的責任沒錯,但若造成漏水的原因是其他非可歸責房東的原因的話,則房東也只僅負擔修繕漏水的部分而已,其他後續因漏水所衍生出來的損害賠償責任則需去找其他做成損害的人求償,而非找房東負責。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曾任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LINE ID:@ijv7028f

    FB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義誠法律事務所-1300089830089147/

    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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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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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8520
  • 律師評價:246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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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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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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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5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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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096
  • 律師評價:66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62號
  • 您好:

    根據您提供之資訊,
    建議您將手中的資料彙整,
    並儘快與律師諮詢以維權益。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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