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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牆壁被鄰居侵占及?損

  • 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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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7 01:35 
  • 文章人氣:148
  • 個人積分:2
  • 鄰居整修房子擴建違建,未經告知我家,尾段侵占我家內牆連接壁,挖掘埋設水電管線,並造成我家中段牆壁滲水,且前段有明顯建築越界情況,經我家發現後,向鄉公所申請調解,但送交法院核定,因雙方資料不齊,遭法院二次退回,又雙方私下協調又不成,我向警方提告鄰居侵占?損,現案件還在地院排程中,尚未審理,現鄰居已將尾段侵占我家內牆壁,所挖掘埋設水電管線拆除,並回補牆壁,中段牆壁滲水現象,也因事隔三,四個月牆面呈乾燥只留些微痕跡.只剩前段鄰居建築越界證據有現況保留,其它房屋後段遭鄰居侵占挖掘已鄰居已拆除回填,中段滲水現象已經呈乾燥,有保留家裡內牆之前被侵占及?損及滲水相片,這樣提告鄰居侵占?損還能成立麼?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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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7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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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082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臉跟您類似的案件

     

    1、您遇到的情況,沒有涉及到刑事犯罪,所以提告竊占罪與毀損罪都不會成立

     

    2、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委託律師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主張對方越界,要求排除侵害與回復原狀

     

    3、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電話:0988679260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本平台為匿名詢問,高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並未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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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7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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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8560
  • 律師評價:246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地址:臺中市中區綠川西街85號5樓

    隨身律師服務:https://ttslaw.tw/store

    官方Line@帳號: @462lvlvy

    官方網站:https://ttslaw.tw

    (聯絡請記得先告知您的姓名、聯絡電話及簡述問題)

     

    您的問題,將由律師親自回覆,提供給需要的您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

  • 林佳鈺 (林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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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7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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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9 │ 律師證號:112臺檢證字第17265號
  • 您好,關於您提到的越界建築、挖掘水電管線造成家裡牆壁滲水,是否構成侵佔、毀損,難以一概而論:

    刑事上的犯罪,除了客觀行為外,尚要求行為人主觀思想必須符合法條設計。

    刑事告訴並不會一併處理越界建築、回復原狀等私法糾紛,若您希望對方賠償、修繕,應提起民事訴訟。

    越界建築、損害賠償之民事訴訟,應由原告自行舉證,國家將不會介入。而涉及越界、不動產毀損部份,通常需要配合鑑定機關介入,且鑑定報告通常艱澀難懂。另外損害賠償範圍、民法上的請求基礎複雜,難以由一般人民自行判斷,建議您委任律師,方能完整主張自己權益。

    建議您先蒐集並整理相關資料與證據。這將有助於案件的順利處理,並確保您能夠充分準備應對法律程序。

    如需進一步諮詢,歡迎加入 Line@472wydpe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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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7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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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224
  • 律師評價:66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62號
  • 您好:

    根據您提供之資訊,
    建議您將手中的資料彙整,
    並儘快與律師諮詢以維權益。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
    聯繫方式:  
    網址:https://infinity-lawyer.com/
    線上諮詢表單:https://reurl.cc/QEla20
    電話:02-7749-0629
    官方LINE ID:@159rwykq  
    Email:cjyang@zhuoyue.one
    IG搜尋:infinity_lawyer 
    FB搜尋: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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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7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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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00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357條:第三百五十二條、第三百五十四條至第三百五十六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是刑事損毀罪嫌係告訴乃論之罪,在知悉犯罪嫌疑人時起6個月內同出告訴,且本罪係處罰故意犯,倘對方係過失,您只能依據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再按民法第796條: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前項情形,鄰地所有人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

    第 796-1 條: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逾越地界,鄰地所有人請求移去或變更時,法院得斟酌公共利益及當事人利益,免為全部或一部之移去或變更。但土地所有人故意逾越地界者,不適用之。

    前條第一項但書及第二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是就越界建築部分需釐清兩造地界之情事,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洪維廷 (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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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8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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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32號
  • 你好,就你所述提告刑事恐怕無法成立,有無其他訴訟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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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8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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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52818
  • 律師評價:1417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主要涉嫌竊佔罪、毀損罪,我方可以提起刑事告訴,並且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回復原狀及賠償損害。

    2、縱使對方復原,也不影響犯罪成立與否的判斷,頂多是犯後態度是否良好的問題,且我方如果仍受有漏水損失之類的,仍可以求償。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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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8 16:33 
  • 文章人氣: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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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2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法律諮詢服務,單次不限時數,若後續確定委任,已酌收之諮詢費將可從委任費中扣除。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https://reurl.cc/vdzGZe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https://lin.ee/ifEZK5G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信箱:hengdalawbrandon@gmail.com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https://pse.is/QFE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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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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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8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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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8234
  • 律師評價:492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 您好

    您的情況不符合刑法侵占罪和毀損罪的構成要件,故無法以刑法相繩,只能以民法侵權行為向對要求回復原狀和損害賠償。

    詳情可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曾任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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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趙友貿